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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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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县城市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主要职责是: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已移交的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管理工作。

2)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专用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管理;指导单位庭院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环境卫生方面的执业资质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施工现场外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城市余土调剂清运、排放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基建占道、停车场、洗车场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设置。

6)负责门前六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县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方面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检查、考核。

8)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城市房产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城市水务管理(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环境保护管理(临街商铺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商业店铺等喷漆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城市市场监督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群团、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赣州市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全南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全南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5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48人。实有人数小计12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4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9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78,遗属人数小计0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表2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920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56.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7.84万元其他收入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920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0.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5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64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5.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5万元、资本性支出7570.8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8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4.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60.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7.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6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06万元;资本性支出757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6.6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赣州市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9156.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7.8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84.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12.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5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600.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2.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万元,资本性支出7570.8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5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减少2.76万元,下降24.47%,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2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71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4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部门共有车辆11,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7雾炮车1、高空作业车3

2024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九)全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费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全南县于2018年8月通过招投标实施了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目前运维绩效服务费约3876.99万元/年,合作期限为15年(2018年9月15日-2033年9月14日)。目前全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服务面积约450万平方米,服务范围包括县城区、乡镇、垃圾填埋场三部分,由中标企业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及终端处理,实现了“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模式。全县9个乡镇86个行政村全部纳入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了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⑵立项依据:全府办〔201872号、全府办抄字〔2020251号。

⑶实施主体: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公司是北控城市服务(全南)有限公司。

⑷实施方案:全南县城区及乡镇总服务面积约450万平方米包含道路、公共场所、小街小巷、城中村、无物业小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垃圾中转站管理及消杀除臭、公共绿地保洁(包括绕城公路绿地)、河道保洁、公共厕所管理、牛皮癣清理、护栏保洁等服务。

⑸实施周期:2024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3876.99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改善城区环境,为市民提供优良的休闲、娱乐环境,满足市民休闲需要。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赣州市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8.5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5.38万元,比上年减4.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比上年增12.8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龄大,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全南城管局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附件2全南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