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南县财政局全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南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农字〔2023〕44号)文件要求,按照生猪养殖场(户)自愿申报的原则,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养殖场生物安全设施提升改造给予资金补助。现将符合补助标准的45家养殖场(户)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6日17:3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全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2608007,邮箱qnxmsyj@163.com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