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涉农法律法规;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指导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及农村环保能源、农垦、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主管全县果苗调运工作,参与果苗质量督查;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项目规划,提出相关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安排意见,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四)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实用人才科技教育。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五)加强农业执法的力度;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工作;负责查处坑农、损农、害农的案件,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六)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农业行业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动植物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兽药、饲料、兽医卫生监督以及渔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贯彻执行畜禽屠宰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辖区内畜禽屠宰行业具体产业政策的落实措施,按上级规划做好辖区内规划的实施工作。
(十)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监督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审批或申报农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上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安排、计划审批;督促检查、验收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三)负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承担农林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农业生产工作。负责“平安渔业”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饲料企业、粮食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农业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拖拉机(变型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平安农机”活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十四)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耕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负责农业生产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预防和治理。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内设6个站(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综合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接待、文书档案和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务、财务、信访、保密工作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共青团、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文稿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机关公文审核;负责调研、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牵头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制订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机关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对乡(镇、场、公司)农业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
(二)农业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
负责农村能源建设规划与实施,农产品产地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开展对农作物种子质量鉴定。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果业的发展规划,主管全县果业调动工作,参与果苗质量督查,主管全县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果业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研究拟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畜牧业饲养、疫病防控及负责全县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组织全县畜牧兽医新技术培训工作;拟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负责动物疫情监测、报告;为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技术提供服务指导、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应用、全县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等。规划、组织协调水面开发和负责特种水产工程的实施工作;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水产品综合加工利用与开发;指导水产种苗繁育、鱼病防治工作;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产服务体系建设。
(三)农村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编制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协调、宣传、指导、服务、考评、验收等;为县委、县政府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决策做好参谋。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垦体制改革工作。
(四)科教股。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牵头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开展全县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五)项目股。审批或申报农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投资项目。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
(六)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规划选址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禽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监督管理等工作,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屠宰环节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落实国家补贴政策等。负责野生植物监督管理。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对水产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
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按照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负责做好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统一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监督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并组织安排相关办理工作,发放农业行政许可证;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核审批的转交与联络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复议等工作。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80人,其中在职人员75人,退休人员55人;年末其他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367.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3.75万元,较2018年增加4275.11万元,增长104.48%;本年收入合计8253.32万元,较2018年增加4259.88万元,增长206.6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253.32万元,占98.64%;年初结转和结余113.75万元,占1.3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367.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253.32万元,较2018年增加4275.11万元,增长104.4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13.75万元,较2018年增加15.23万元,增长15.4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剩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22.88万元,占18.2%;项目支出6730.44万元,占76.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2.2万元,决算数为825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759.5万元,决算数为825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2.8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76.97万元,较2018年增加539.44万元,增长84.76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3.85万元,较2018年增加205.01万元,增长260.0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88万元,较2018年增加6.36万元,增长25.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退休人员的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31.18万元,较2018年增加31.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万元,决算数为2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6%,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52万元,增长5.43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万元,决算数为 2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3.36万元,增长18.6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万元,决算数为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84万元,下降1.8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加强车辆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2.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07万元,增长105.85 %,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314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79%。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9.42万元。其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效地改善了我县农业基础设施,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地保护和提升了耕地地力和质量,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全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