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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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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公安局交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和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全县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应列出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名称):

1. 交警大队部门本级

  2. 内设中队:事故中队、城区中队、机动中队、南迳中队、陂头中队、公路巡逻中队。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62.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42.71万元,较上年增长63.8%;本年收入合计6,194,472.64万元,较上年增长9.05%,主要原因是:1、因公务员工资以及交通协管员工资有所增加。2、增加事故鉴定费及协警服装及装备费用等。3、购置三台执法巡逻车。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19.4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762.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54.27万元,较上年增长47.19%,主要原因是:

1、事故鉴定费用增加10万元

2、协警服装及装备费用增加17万元

3、公务员工资及协警工资有所增加。

4、大队中队规范化建设资金增加。

5、办公设备的添置,购置3台执法巡逻车

年末结转和结余7.89万元,较上年下降94.47%,主要原因是:

2017年大队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以及协警服装和装备的更新,办公设备的更新。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54.2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9.49万元,决算数为75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62%;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142.71万元,决算数为7.89万元,预决算差额-134.82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因公务员工资以及交通协管员工资有所增加。2、增加事故鉴定费及协警服装及装备费用等。3、中队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较多。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72万元,决算数为73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8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8万元,决算数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商品服务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工资福利支出409.47万元,较上年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以及交通协管员工资有所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238.27万元,较上年增长106.74%,主要原因是:大队中队规范建设对中队投入资金更新维修,增加事故鉴定费用支出,增加协警服装及装备更新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2万元,较上年下降42.4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其他资本性支出83.11万元,较上年增长1,150.98%%,主要原因是:大队中队规范化建设新添办公设备和购置3台执法巡逻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万元(指当年预算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结余),决算数为63.63万元(含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完成预算的94.97%,决算数较上年增长94.1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较上年增长33.43%。主要原因是:

物价上涨导致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5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89.47%,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因新购置3台执法巡逻车在年初未列入预算,原因是2017年度上级文件要求这3辆巡逻车报废,属于“黄标车”。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199.49万元;增长163.66%。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事故鉴定费用支出。二是中队规范化建设投入新增办公设备、办公楼修缮。三是新购置3台执法巡逻车。四、协警服装添置以及警用装备的更新。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是96.9分,

主要扣分的原因是对预算控制数以及三公经费控制不准确。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大队对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当做普通的日常工作去执行,没有设立正确、科学的绩效管理目标,这导致绩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流于形式。二是对于财政每年的预算指标,本单位在尽量量化的同时,在可操作性和客观性上有所欠缺,资金安排、考核指标等还缺少一定的灵活性。

    (二)我单位无项目支出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全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