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和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全县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应列出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名称):
1. 交警大队部门本级
2. 内设中队:事故中队、城区中队、机动中队、南迳中队、陂头中队、公路巡逻中队。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90.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7.89万元,较2017年增加228.19万元,增长29.9 %;本年收入合计982.45万元,较2017年增加363万元,增长58.6 %,主要原因是:1、增拨民警岗位执行津贴及法定超时工资。2、增拨19名交通协管员工资有所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982.45 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933.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933.31万元,较2017年增加171.16 万元,增长22.45 %,主要原因是:增加协警工资支出和民警岗位执行津贴。年末结转和结余57.02万元,较2017年增 49.13 万元,增长622 %,主要原因是:是因为还有协警服装及办公设备等未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76.29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52.55 万元,决算数为 933.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6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52.55 万元,决算数为 93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6%,主要原因是:1、协警人员增加;二是:办公所需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三是:民警及协警人员工资、公积金、社保等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33.3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680.7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 271.23万元,增长66.23 %,主要原因是:1、民警,协警的工资增加,协警社保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2.88万元,较2017年减少15.39 万元,下降0.06 %,主要原因是:节约部分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1.73 万元,较2017年减少 11.69万元,下降49.9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中。
(四)资本性支出 18 万元,较2017年减少65.11万元,下降78.34 %,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7万元,决算数为28.37万元,完成预算的 37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5.26万元,下降 5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 万元,决算数0.14万元,完成预算的2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6.65万元,下降97.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对外用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4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编制问题未进行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 28.23 万元,完成预算的94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8.61万元,下降 5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编制问题未进行采购。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2.8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38.28 %,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增加,大队办公费、水电费、维护费、邮电费都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共涉及资金 49.896 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协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协警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896 万元,执行数为49.896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
(1)经济效益。2018年实现罚没收入438万元。
(2)社会效益。城区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死亡同比下降16.7%。保障交通畅通,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3)可持续影响。城区秩序好转,交通秩序畅通,减少交通违章次数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虽然2018年度项目经费得到充分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大队协警共有70多人,目前的项目经费预算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下一步,我大队将与上级部门及财政局要求,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使用等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