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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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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和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全县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应列出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名称):

1. 交警大队部门本级

  2. 内设中队:事故中队、城区中队、机动中队、南迳中队、陂头中队、公路巡逻中队。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11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7.02万元,较2018年增加49.1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055.47万元,较2018年增加73.02万元,增长7.43 %,主要原因是:增拨了执勤执法车辆购置费用以及辅警人员的工资及社保。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55.4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11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58.01万元,较2018年增加124.7万元,增长13.36%,主要原因是:增加执勤执法车辆购置费用以及辅警人员的工资及社保。年末结转和结余54.49万元,较2018减少 2.53万元,下降 4.43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58.01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9.8981万元,决算数为 105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4%。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9.8981万元,决算数为1058.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4%,主要原因是:执勤执法车辆购置费用以及辅警人员的工资及社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8.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01.61 万元,较2018年增加20.91  万元,增长3.07 %,主要原因是:辅警的工资有调整以及增加工伤保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1.43 万元,较2018年减少41.45  万元,下降18.59  %,主要原因是:节约部分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9 万元,较2018年增加1.06万元,增长9.0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162.18 万元,较2018年增加144.18  万元,增长801 %,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购置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89 万元,决算数为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1.6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65.43万元,增长230.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万元,决算数为  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8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8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1.8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77.89 万元,决算数为 77.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77.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 13.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6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4.29万元,下降50.6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置了新的执勤执法车辆,维修费用减少,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43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45万元,降低18.5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考评,此次自评综合得分为96分,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总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

1、部门预算自评得10分

2、绩效目标自评得5分。

3、年初预算到位率自评得5分。

(二)预算执行评价(总分值45分,评价得42分)

1、预算完成率自评得5分   

2、执行进度率自评得10分。

3、结转结余资金控制率自评得6分

4、公用经费控制率自评得6分。

5、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及时率自评得7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自评得3分,预算动态变动率为32%

(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自评得5分。

(四)预算管理评价(总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

(五)资产管理(总分值5分,评介得分4分),资产保存存在不完整性。

(六)履职效果(总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本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成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大队长和分管财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

    本单位2019年度收支基本平衡,既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又严格执行了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2019年度,我大队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获得了群众较高的评价,服务满意度逐渐提高。

截止20206月20日,我们针对服务对象、社会公众、部门内部员工分别发放调查问卷共计20份,收回问卷20份,其中有效问卷为20份。可见社会对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工作以及服务认可度较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基础薄弱。我大队对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当做普通的日常工作去执行,没有设立正确、科学的绩效管理目标,这导致绩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流于形式。

(二)考核指标没有细化。对于财政每年的预算指标,本单位在尽量量化的同时,在可操作性和客观性上有所欠缺,资金安排、考核指标等还缺少一定的灵活性。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本年预算方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情况。

(二)加强管理,严控预算编制。目前本单位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已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明年预算将进一步核实指标,以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执行和完成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全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度交警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