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统计局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在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二)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和进行备案,统一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三)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五)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市内各县(市、区)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负责在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市场。
(七)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和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八)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
(九)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统计局下设办公室和业务股(统计执法大队)。行政编制7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
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县统计局本级。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6、行政工勤编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7员人、全部补助事业单位人员1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预算总收入是22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预算支出总额为222.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1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统计管理项目支出8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65万元,事业运行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2.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4.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5万元,较去年增加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较去年增加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万元较去年增加0.06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3.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6.21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减少公用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全部用于单位货物采购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报务预算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南县统计局占用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6.7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29万元,无形资产0.06万元。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开型设备0辆。
(九)项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 40万元。
(1)项目概述:通过城乡住户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更好的推算两个收入和监测居民收入数据,为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改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实施单位:全南县统计局
(3)实施周期:一年
(4)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
通过城乡住户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更好的推算两个收入和监测民居收入数据,为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改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 |
抽样调查户数 |
=100户 |
辅助调查员人数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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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培训次数 |
=2次 |
||
质量 |
调查户合格率 |
>=100% |
|
培训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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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培训完成时间 |
按时完成 |
|
调查数据上报时间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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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培训成本 |
=3万元/年 |
|
差旅费 |
=1.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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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员补贴 |
=26.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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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本印刷及其他费用 |
=8.8万元/年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培训成本节约率 |
下降3% |
社会效益 |
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平稳增长 |
|
生态效益 |
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理念 |
效果明显 |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记帐质量,推算两个收入指标 |
长期 |
|
满意度 |
满意度 |
调查户满意度 |
>=90% |
群众对住户调查工作的满意度 |
>=90% |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2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和上年持平,本部门不存在因公出国事项;
公务接待费6.26万元,与上年减少1.1万元;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四)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五)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六)统计管理: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七)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八)统计抽样调查: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九)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统计局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在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二)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和进行备案,统一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三)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拟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五)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市内各县(市、区)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负责在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市场。
(七)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和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八)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
(九)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统计局下设办公室和业务股(统计执法大队)。行政编制7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
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县统计局本级。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6、行政工勤编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7员人、全部补助事业单位人员1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全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预算总收入是22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预算支出总额为222.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61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统计管理项目支出8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65万元,事业运行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2.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4.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5万元,较去年增加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较去年增加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万元较去年增加0.06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3.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6.21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减少公用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全部用于单位货物采购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报务预算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南县统计局占用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6.7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29万元,无形资产0.06万元。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开型设备0辆。
(九)项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 40万元。
(1)项目概述:通过城乡住户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更好的推算两个收入和监测居民收入数据,为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改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实施单位:全南县统计局
(3)实施周期:一年
(4)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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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城乡住户一体化住户调查,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更好的推算两个收入和监测民居收入数据,为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和民生改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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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 |
抽样调查户数 |
=100户 |
辅助调查员人数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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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培训次数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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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调查户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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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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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培训完成时间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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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数据上报时间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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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培训成本 |
=3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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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1.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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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员补贴 |
=26.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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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本印刷及其他费用 |
=8.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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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培训成本节约率 |
下降3% |
社会效益 |
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平稳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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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理念 |
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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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提高记帐质量,推算两个收入指标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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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 |
调查户满意度 |
>=90% |
群众对住户调查工作的满意度 |
>=90% |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2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和上年持平,本部门不存在因公出国事项;
公务接待费6.26万元,与上年减少1.1万元;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四)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五)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六)统计管理: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七)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八)统计抽样调查: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九)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