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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护苗”联合检查及元宵节时令食品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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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护苗”联合检查元宵节时令食品安全检查。

在校园周边小卖部、文具店,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校园周边现场制售食品“三防设施”使用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对经营主体销售的零食、文具玩具等商品进行了抽查,摸排了经营主体是否存在向学生出租寄存手机、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低俗刊物、低俗玩具、“有奖销售”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特别强调了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要求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规范经营行为,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局长刘文超:

开学在即,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护苗”联合检查旨在引导校园周边市场主体牢固树立保护未成年人意识,提示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督促规范经营。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经营主体的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随后,执法人员深入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重点检查了汤圆等元宵节热销食品,对食品的标签、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要求各食品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标准。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8家,检查中发现有标识标签不规范、索证索票不齐全等情况的经营单位5家,已全部责令进行现场整改。

县市监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谭练泉:

县食安办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元宵时,要仔细查看包装上的食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速冻食品一般要求在零下18℃的条件中储存,消费者应选择冷藏设备良好的商超购买产品,购买时要注意索取和保管购物凭证,若出现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维权、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