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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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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辖区内酒类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七)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八)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承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

(十三)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19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工勤编4人,事业编制38人;年末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人员8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0人;年末学生人数0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20.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18万元,较上年下降78.97%;本年收入合计12,17.06万元,较上年增长1.97%,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申请收回的结余资金重新安排列入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78.79万元,占96.86%;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38.27万元,占3.1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220.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76.18万元,较上年下降2.43%,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减少开支。

年末结转和结余44.06万元,较上年增长1,283.6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开展了增收节支和量力支出的财务管理制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88.91万元,占92.58%;项目支出87.28万元,占7.4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4.55万元,决算数为1,16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9%;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0.22万元,决算数为14.18万元,预决算差额13.96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经费,增加了临时人员工资及工资调标等。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4.71万元,决算数为1,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2万元,决算数为1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2万元,决算数为7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847.3万元,较上年增长7.9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资及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1万元,较上年下降4.3%,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控制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42万元,较上年下降72.1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社保发放。

其他资本性支出24.38万元,较上年增长107.48%%,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固定资产的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2万元(指当年预算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结余),决算数为32.21万元(含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完成预算的97.02%,决算数较上年增长33.6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万元,决算数为18.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决算数较上年增长21.76%。主要原因是:三家单位合并,上级检查指导督查的部门多,导致增加了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4.14万元,完成预算的94.25%,决算数较上年增长52.68%。主要原因是:车子老化,修理费用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增加6.44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各项中心工作经费支出增大所致。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0万元。

    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都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资金使用得当,及时完成各项预算编报,预算绩效目标达到年度要求。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