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全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访问量:

2016年部门决算

           单位公章:全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报送日期:2017.11.1

单位负责人(签章):曾春华

财务负责人(签章):廖家胜经办人(签章):李欣


全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辖区内酒类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七)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八)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承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

(十三)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208.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15.14 万元,较上年下降13.72 %;本年收入合计1193.54万元,较上年下降8.76%,主要原因是:取消了行政事业收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90.54万元,占99.75%;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占0.2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208.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05.5万元,较上年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减少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3.18万元,较上年下降376%,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减少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62.8万元,占96.46%;项目支出42.7万元,占3.5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4.12万元,决算数119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9.46万元,决算数93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66万元,决算数19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   7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752.61万元,较上年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补、工资增资及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4万元,较上年下降191%,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控制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45万元,较上年下降56.8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从9月份开始由社保领取工资。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55.54万元,较上年下降191 %,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控制支出。其中:办公费20.34万元,印刷费3.63万元,咨询费1.6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4.54万元,邮电费7.79万元,物业管理费1.66万元,差旅费18.31万元,维修费10.19万元,租赁费0.06万元,培训费3.48万元,公务接待费14.84万元,劳务费2.43万元,工会经费13.86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6万元,其他商品支出30.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7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84万元,决算数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51.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万元,决算数为14.84万元,完成预算的66.8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3.15%。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4万元,决算数为9.26万元,完成预算的37.58%,决算下降62.4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6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科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0;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全财发[201761号文件,我单位已开展2016年度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是:预算资金能覆盖工作各方面需求,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证干部职工人员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没有超过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参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2016年决算数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