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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防返贫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补发“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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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享受周期的通知》(赣乡振函〔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雨露计划拟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共7天,其中工作日不得少于5天)
   一、补助对象: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享受周期的通知》(赣乡振函〔2023〕13号)文件规定,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享受周期调整为发放至完成当前学段。即:接受中、高职业教育的监测对象,在其消除风险后,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持续发放至其完成当前接受的中职或高职阶段(包括中高职连读)全部剩余学期。该调整仅针对补助发放周期,其他发放条件不变。排查时间从2021年春季开始。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雨露计划补助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直补到户;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500元。
    三、监督方式: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7月6日前向全南县乡村振兴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797-2636837。

全南县防返贫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补发“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对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