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交字〔2023〕14号
关于调整全南县交通运输局安监办组成
人员和安全生产工作组职责分工
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农村公路保障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原则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前期运行情况与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员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的通知》(赣市交安字[2023]10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对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一、局安监办成员
主 任:黄正仁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李俊卿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灵霞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 斌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印清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袁盛飚 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农村公路保障中心)主任
赖堂福 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农村公路保障中心)副主任
何 斌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谌清文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邱仙花 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农村公路保障中心)副主任
徐友攀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股长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李印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仙花、徐友攀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分组
(一)公路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组
主任:李俊卿
副主任:袁盛飚、邱仙花、何斌
办公室设在县农村公路保障中心,袁盛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及人员由县农村公路保障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组成。成员单位具体工作分工由公路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组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2.对接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
3.牵头承办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中涉及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职责,即:负责全县公路(含高速公路)建设、桥梁工程基础设施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或参与公路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的职责;
4.县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县、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县、乡、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路权单位完善公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整治改造公路危桥和危险路段;
5.县安委会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协调解决公路、铁路建设项目与输电线路、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和安全运行相关的重大问题,落实本行业建设项目与管道相遇的保护措施。依法查处石油、天然气(合石油液化气)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未涉及职责,由局安监办负责协调统筹。
6.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县安委会和县交通运输局安监办交办的其它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防范工作。
(二)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安全工作组
主任:肖灵霞
副主任:赖堂福、谌清文、徐友攀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赖堂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及人员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成员单位具体工作分工由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安全工作组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对接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
3.牵头承办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城市运行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旅游安全、商贸安全、校园安全中涉及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职责及县委会道路交通专业安全委员会中涉及的道路运输职责,即:
(1)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危货运输企业、车辆监管和违法查处的职责;
(2)县安委会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组织实施综合交通枢纽(客运站)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的职责;
(3)县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查验从事道路运输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液化气罐车、低温气体罐车、长管拖车等)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检验检测报告的职责;
(4)县安委会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督促全县旅游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旅游客运企业加强旅游车安全和技术状况维护,并保障良好运行状况;加强旅游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旅游客运企业引导游客安全乘车,防止重特大旅游客运事故的发生的职责;
(5)县安委会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加强对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的职责;
(6)县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要求,合理规划城县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消除安全隐患的职责;
(7)县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道路营运车辆、交通运输场站、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打击违法非法客运行为的职责;
上述未涉及职责,由局安监办负责协调统筹。
4.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县道专委和局安监办交办的其它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安全防范工作。
(三)消防安全工作组
主任:吴斌
副主任:李印清、邱仙花、徐友攀
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办,李印清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及人员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村公路保障中心所组成。成员单位具体工作分工由消防安全工作组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2.牵头承办县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中涉及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职责,即:
(1) 督促指导各企业在客运车站、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在乡村道路改造计划中与消防等部门做好涉路消防安全改造配合工作;
(3)保障专职消防救援队消防救援车辆在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等工作任务时享受道路优先通行权,按规定免缴车辆通行费;
(4)及时将交通(事故)动态和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部门,为消防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
(5)上述未涉及职责,由局安监督办负责协调统筹。
3.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县安委会和县交通运输局安监办交办的其它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全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1日
全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