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府字〔2021〕1号
关于陈万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陈万里同志任全南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其原任全南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自然免除;
邝先锋同志任全南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其原任全南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和全南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自然免除;
童震山同志任全南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其原任全南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自然免除;
徐裕兴、李科宏同志任全南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原任全南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袁进、缪华芳同志任全南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原任全南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钟庆军同志任全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其原任全南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关平同志任全南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鹏帅同志任全南县司法局中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宗福同志任全南县司法局大吉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振银同志任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罗春华同志任全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黄雪明同志任全南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雷金晖同志任全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因机构改革,其原任全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鹏、谭军平同志任全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因机构改革,其原任全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曾勇同志任全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小叶岽派出所所长,因机构改革,其原任全南县森林公安局小叶岽派出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袁长新同志任全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因机构改革更名,其原任全南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华俊同志任全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因机构更名,其原任全南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袁龚同志任江西长城企业集团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国豪同志的全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洪义军同志的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钟晖同志的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邱恒忠同志的全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启传同志的全南县新闻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智斌、陈秀芳同志的全南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光福同志的全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蔡春洪同志的全南县南迳中学校长职务;
王华平同志的江西长城企业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张建华同志的全南县工投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有关企业人员任免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办理。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