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鑫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徐鑫江同志任全南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曹志文同志任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迳分局局长职务;
曾海房同志任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
黄琦鹏同志任全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小武同志任全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何 飞同志任全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曾周云同志任全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果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姚聪华同志任全南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黄海彦同志任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曹志伟同志任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原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黄雪明同志任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廖菊芳同志任全南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钟利峰同志任全南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
廖益东同志任全南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黄文武同志任全南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郑小琴同志任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黄昌兴同志任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赖 薇同志任全南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李志杰同志任全南县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全南县招商服务中心原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清华同志任全南县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新保同志任全南县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河长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邱钊澎同志任全南县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全南县招商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郭 敏同志任全南县项目推进中心(全南县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吕宝器同志任全南县项目推进中心(全南县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赖堂聪同志任全南县项目推进中心(全南县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胜聪同志任全南县项目推进中心(全南县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永昌同志任全南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全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黄黎明同志任全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徐伟华同志任全南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民营企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罗胜杰同志任全南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全南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职务,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民营企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刘军伟同志任全南县文化馆(全南县博物馆)馆长,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文化馆馆长职务自然免除;
谌丽芳同志任全南县图书馆馆长,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晨斌同志任全南县国防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民兵训练基地管理所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曾明华同志任全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叶兰蔚同志任全南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文超同志任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局长,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曾祥义同志任全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先明同志任全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曹晓明同志任全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吴 斌同志任全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水土保持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朱社荣同志任全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因机构改革其原全南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周小明同志的全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汤建国同志的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曹永红同志的全南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卫民同志的全南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高 勇同志的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汉明同志的江西全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钟志坚同志的全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林 圭同志的全南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
陈东辉同志的原全南县果业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钟文明同志的原全南县民营企业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涂 刚同志的原全南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裕民同志的原全南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钟 胜同志的原全南县档案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胡建军同志的原全南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缪以春同志的原全南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黄小才同志的原全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原全南县版权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谭裕文同志的原全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马桥清同志的原全南县果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曹国平同志的原全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曾纪群同志的原全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诗年同志的原全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郁思平同志的全南宾馆原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李学进同志的原全南县林业行政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缪小伟同志的原全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志诚同志的原全南县农业区划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保卫同志的原全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曾金东同志的原全南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钟元校同志的原全南县地名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 广同志的原全南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谭慧英同志的原全南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付新来同志的原全南县蔬菜生产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胥菊英同志的原全南县档案馆馆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花兰同志的原全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辉雄同志的原全南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