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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南县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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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南县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

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南县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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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办水保〔2021225号)和《赣州市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2-2025)》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探索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加快推进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探索出水土保持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技术创新、规律把握等方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取得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要阶段性成果。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更加科学合理,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扎实有效,水土保持投入稳定多元、基础支撑能力明显加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水土保持率达到83%以上,稳固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态势,基本实现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改革创新,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切合全南实际的预防保护、生态治理、监督管理、监测预报、科技支撑五位一体水土保持新局面。充分促进高新技术与水土保持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执行有力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以提升综合效益为目标,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水土流失治理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实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体制机制改革

1.构建部门协作机制。在县委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水利部门作为水土保持工作主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作用,协同配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交通等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协作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水土保持联合监管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水保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投入保障机制,探索更多的投资渠道,将水土流失生态治理与用地等政策挂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参与落实水土保持责任的活力。完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水土流失治理的激励政策,鼓励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崩岗治理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指标。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核算,实现受益者付费、保护者获补偿。〔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创新完善工程建管机制。推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等建设管理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推广以工代赈,组织动员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区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创新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探索水土保持公益性项目聘请管护员制度。〔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广社会治理新模式。坚持村民自治、自建、自管,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方式,因地制宜发展民营水保,大力扶持水保治理大户和水保民间组织,参与特色产业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秀美乡村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等生态项目建设,有效缓解治理任务重与治理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强化水土保持队伍建设。健全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充实专业人才,完善县、乡、村两横一纵三级网络化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提高水土保持工作服务效能。强化我县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水土保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指导。〔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制度创新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水土保持各项规章制度,严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落实等环节,突出源头管控。〔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节闭合”的监管制度体系,以严格落实《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为抓手,系统梳理现有监管制度,对监管过程中的普遍性、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不断健全细化“查、认、改、罚”各个环节制度,严格制度管理,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体系,压实乡(镇)、各部门相关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精准发现问题、严格认定问题和严肃查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强监管合力,严惩造成水土流失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创新推广信息化监管。探索“准实时+精细化”水土保持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开展全县区域遥感监管和重点项目监管,实现全境范围内全覆盖、准实时区域遥感监管和生产建设项目精细化监管。推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全面规范农林开发。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林开发项目,科学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对全县农林开发项目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实行分类监管和分类指导,切实减少农林开发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全面落实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山地林果开发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山地林果茶开发水土保持“联审联验+承诺”监管,提升农林开发活动水土保持监管效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推行水土保持不见面审批、承诺制等便民利企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抓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深化简政放权,精简优化审批,全面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技术模式创新

1.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全县的水土流失区域按照轻重缓急,开展水土流失地块治理,联合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实施大封禁小治理、低质低效林改造、松材线虫病灾害区造林更新、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废弃矿山治理,全力消除大面积水土流失区域,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土保持率、森林质量双增。全县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高标准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围绕生态水利、平安水利建设目标,高标准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将水土流失治理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五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积极打造崩岗综合治理示范样板。坚持规模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采取生态恢复、农林开发、新增造地等多种治理措施,利用上级支持、银行贷款、地方债券、吸引社会资本等办法,重点开展我县大吉山崩岗侵蚀治理工程,治理崩岗300座,建设南方崩岗综合治理示范区。〔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大吉山镇人民政府〕

4.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积极创新水保+”多元化治理模式,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把水土流失治理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综合开发结合起来,实施果园改造提升工程,对高速、国道沿线的果园进行以水土保持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改造。〔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5.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加大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力度,探索水土保持示范创建长效建管机制,争取创建1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或申报水土保持示范县。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精神,重视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重大水利项目必须是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原则,开展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提升水土保持监测

1.加快推进全南智慧水保建设。将水土保持纳入智慧水利建设重要内容,整合本行业及其他部门信息资源,实现与市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数字化、智能化水土保持综合信息系统。争取省级水文监测的支持与合作,建设全县水利、水文、水保三位一体的综合监测平台和联合监测机制。〔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积极争取建设桃江上游水土保持监测站,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完善监测、观测、试验设备配置,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积极配合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掌握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动态变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强化对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宣传,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开展水土保持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教育,提高震撼感和震慑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推动赣州模式入选组织部门相关工作案例和县党校干部培训教材,讲好赣州水保故事,培育浓厚的水保生态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委党校、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先行区建设调度协调和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压实责任、通力合作,统筹资源力量,形成推进先行区建设合力。

(二)政策保障。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门将崩岗治理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用地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崩岗防治。继续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创新机制体制,积极破解制约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发展的制度“瓶颈”。采取以奖代补、贴息、担保以及融资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水土保持工程。

(三)资金保障。建立财政支持投入保障机制,财政国库收入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部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等工作,保障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信息化遥感监管等经费。保障政府性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防治经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预算。

(四)人才保障。加强水土保持人才队伍建设,参加省、市开展的学习培训,积极引进水土保持专业人才。同时召开水土保持业务培训班,加强对乡镇水利员的专业培训与指导,提高我县水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优秀专业人才队伍。

(五)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重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健全水土保持考核评估机制,将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加大履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在行业管理中的指挥棒作用,确保责任落实。同时,加强总结推广,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归纳总结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创新成果,坚持成熟一项、推广一项。

关于印发《全南县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关于《全南县建设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起草情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