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南县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抽检分析报告
为全面掌握我县食品安全质量动态,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西益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辖区内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根据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赣州市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及方案》的通知,现将2023年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食品抽检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根据县辖区人口和上级任务安排,我县第一批食品抽检人口基数为16.95万人,本次下达的第一批“元旦、春节、元宵”食品专项抽检,我县总任务数125批次,其中赣州市市级完成42批次,县本级完成83批次,截止3月30日已全部完成抽样检验及数据录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情况。
本次下达的县级任务为食用农产品36批次,“四小”、餐饮、流通及生产环节47批次,截至3月30日共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36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问题)样品 3 批次,不合格率为 8.33 %。四小”、餐饮、流通及生产环节完成47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问题)样品 2批次,不合格率为4.26%。
2023年度第一批食品抽检任务完成情况表
省级食品任务类别 |
任务数(批) |
完成数(批) |
任务完成率(%)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率(%) |
食用农产品 |
36 |
36 |
100 |
3 |
8.33% |
四小”、餐饮、流通及生产环节 |
47 |
47 |
100 |
2 |
4.26% |
合计 |
83 |
83 |
100% |
5 |
6.02% |
食用农产品完成情况:
本次食用农产品抽检共36批次,涉及的亚类产品畜肉2批次,蔬菜17批次,水果16批次,水产1批次
其中水果检出不合格1批次,蔬菜检出不合格2批次。
序号 |
产品分类 |
抽检批次 |
不合格品批次 |
不合格率 |
不合格项 |
1 |
畜肉 |
2 |
|
|
|
2 |
蔬菜 |
17 |
2 |
11.76% |
噻虫胺2次、倍硫磷 |
3 |
水果 |
16 |
1 |
6.25% |
吡虫啉 |
4 |
水产 |
1 |
|
|
|
合计 |
36 |
|
|
|
食用农产品完成情况:
普通食品抽检情况:
本次针对“四小”、餐饮、流通及生产环节共抽取47批次,涉及的21个食品大类: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4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其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1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3批次,食用油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1批次。其中肉制品检出不合格2批次。
普通食品抽检情况:
序号 |
产品分类 |
抽检批次 |
不合格品批次 |
不合格率 |
不合格项 |
1 |
饼干 |
1 |
|
0.00% |
|
2 |
餐饮食品 |
10 |
|
0.00% |
|
3 |
炒货及坚果制品 |
4 |
|
0.00% |
|
4 |
蛋制品 |
1 |
|
0.00% |
|
5 |
淀粉及其制品 |
1 |
|
0.00% |
|
6 |
豆制品 |
1 |
|
0.00% |
|
7 |
方便食品 |
5 |
|
0.00% |
|
8 |
糕点 |
1 |
|
0.00% |
|
9 |
酒类 |
1 |
|
0.00% |
|
10 |
粮食加工 |
1 |
|
0.00% |
|
11 |
肉制品 |
2 |
2 |
100% |
过氧化值、亚硝酸盐 |
12 |
乳制品 |
1 |
|
0.00% |
|
13 |
食糖 |
3 |
|
0.00% |
|
14 |
食用油 |
1 |
|
0.00% |
|
15 |
蔬菜制品 |
1 |
|
0.00% |
|
16 |
薯类及膨化食品 |
1 |
|
0.00% |
|
17 |
水果制品 |
6 |
|
0.00% |
|
18 |
速冻食品 |
1 |
|
0.00% |
|
19 |
糖果制品 |
1 |
|
0.00% |
|
20 |
调味品 |
3 |
|
0.00% |
|
21 |
饮料 |
1 |
|
0.00% |
|
合计 |
47 |
2 |
4.26% |
|
不合格产品分析:
本次83批次第一批“元旦、春节、元宵”专项抽检中,共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3批次,肉制品2批次。
检出不合格的样品为:
豆角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青线椒1批次,不合格项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香蕉1批次,不合格项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腊鸭腿1批次,不合格项为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腊肉1批次,不合格项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合格项目分析:
本次抽检5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检出的不合格项主要为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及产品质量指标,检出不合格项次为6项次,分别为噻虫胺检出2项次;倍硫磷检出1项次;吡虫啉检出1项次,亚硝酸盐1项次,过氧化值1项次,详见下表:
序号 |
不合格项 |
检出次数 |
占检出百分比 |
1 |
噻虫胺 |
2 |
33.33% |
2 |
倍硫磷 |
1 |
16.6% |
3 |
吡虫啉 |
1 |
16.6% |
4 |
亚硝酸盐 |
1 |
16.6% |
5 |
过氧化值 |
1 |
16.6% |
合计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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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指标
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应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农药残留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也有可能是植物种植环境中的农药含量水平过高,导致植物富集。少量的农药残留一般不会引起人类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 噻虫胺: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GB 2763—2021)中均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豇豆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 倍硫磷: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2)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 吡虫啉:吡虫啉是一类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对人、畜、植物安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2)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高温炎热、虫害多发,种植单位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香蕉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使人中毒,出现低血压、昏迷等症状。
4、 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过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5、 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
亚硝酸盐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并且对人体有很多危害,如果人体在短时间内吸入很多亚硝酸盐,就可能引起中毒,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导致身体出现癌症等,而且亚硝酸盐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存在于各种物质当中,比如平常的腌制食品和日常所吃的烧烤中,就含有很多亚硝酸盐,一般在腌制食品腌制半天左右,亚硝酸盐的含量最高。亚硝酸盐可使血中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运氧的功能,出现口唇指尖儿变成蓝色,严重的会令脑部缺氧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