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 > 重点领域 > 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 > 涉企政策发布

全南县:多措并举助力企业“重焕生机”

访问量:

一、改革背景

2022年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97号)2023年5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优化信用修复管理的通知》,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提升信用监管工作效能,全南县通过多方面的举措,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开展信用修复宣传。通过信用修复咨询、政务网站公告、发放信用修复宣传单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帮助市场主体了解信用修复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经营者的信用修复意识和能力。同时,对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人员开展专题信用修复工作培训,对有修复需求的经营者主动协助填写信用修复材料,现场指导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并且实地宣传相关法规政策。

优化信用修复渠道。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统一文书格式、统一受理流程,建立“网上办、不见面”全链条审批流程,同时积极承接信用修复权限下放,缩短办结时限,实现“属地审核、当场办结”,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三是放宽信用修复条件。按照不同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分别对不同程度的负面信用信息的名单管理和对应的信用修复管理措施进行系统梳理,明确提前停止公示期限及条件,实现失信信息“能修尽修、应修必修”,充分发挥信用修复机制在鼓励失信当事人自我纠错、诚信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加强信用监管。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监督和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日常巡查,在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提醒其及时整改,避免再次违法违规,进一步损害自身信用。

三、主要成效

一是夯实了信用分类基础。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国有企业公示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江西),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时响应、协同共治,发挥了协同监管大数据平台的作用,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提升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体系建设提供数据保障。

二是构建了新型监管机制。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通过开展信用修复宣传、拓宽信用修复渠道,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了经营者的信用修复意识和能力,从而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是实现“信用+金融”。创新信用分类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了信用在资金融通方面的作用,降低放贷门槛,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A、B、C、D分类,结合信贷评估,确定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实现了“信用换贷款”,运用信用手段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今年以来,已帮助500余户市场主体获得信用贷款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