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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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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4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有序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一、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

(一)坚持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按照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上级指示要求,完成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调整和有关工作规则制度的建立,明确有关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县减灾办牵头,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和主要涉灾部门发挥专业优势,有效开展灾害监测、风险普查、风险会商、灾害预警和科普宣传,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任衔接、齐抓共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减灾办牵头,县减灾委各专业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三)积极争取并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等国债项目,补齐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短板弱项,以工程性措施全面提升自然灾害设防水平。〔责任单位:各主要涉灾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落实〕

(四)加大在建工程深基坑、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危大工程”管控,督促施工总承包建立完善防汛度汛方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加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力度,严格落实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要求,做到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与造林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六)组织开展水利水毁工程修复、抗旱保供水应急工程实施,及时恢复防洪抗旱功能。〔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组织技术专家组和农技人员深入种养基地,完善田间排水设施,提高规避灾害损失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八)持续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加大对工程实施的支持力度,提升房屋设施抵御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三、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九)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关键节点和重点区域的防灾减灾建议,增强灾害应对的主动性,努力降低灾害损失。〔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十)加强预警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直达基层责任人的气象红色预警“叫应”机制和预警信息传播模式,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到社区、到村、到组、到户、到人。〔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

(十一)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等各类应急预案,强化预案培训演练,提升预案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

(十二)推动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大提升,推动县专业队伍更新换代主战装备,强化森林经营单位、半专业扑火队和乡镇扑火应急队建设,大幅提升应急救援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

(十三)启动县级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推动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城乡应急避难场所,促进构建多层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十四)持续做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和集中安置点建设,充分做好队伍、装备、物资和网络通信保障等应急准备,根据灾情险情等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力有序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升灾情管理和灾害救助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十五)压实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责任,实现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好成功避险避灾典型案例的发掘、总结和宣传。〔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十六)开展冬春生活救助等应急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好救灾资金和农村住房保险的民生保障作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十七)持续做好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丰富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用好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应急物资管理规范化、运维动态化、调度统一化。〔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县城市住房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强化普查成果转化应用

(十八)积极探索建立普查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推动普查成果服务基础设施、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等,及时纳入安全城市和韧性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县公路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九)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十)加强区域内管养路线风险点普查采集,强化自然灾害风险点宏观调控,及时做好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和处理。〔责任单位:县公路发展中心〕

(二十一)利用风险普查成果建立农村房屋隐患整治台账,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十二)推动普查成果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中的应用,加快地面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提高多灾种天气预报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二十三)推进普查成果纳入应急管理信息应用体系,建立承灾体,减灾能力和历史灾害等普查成果数据库,并纳入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六、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

(二十四)认真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基地)申报及评估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县中小学校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避险能力。组织创建省级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社区(村)。〔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教科体局、县气象局〕

(二十五)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减灾办牵头,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地震科普讲解大赛,常态化开展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宣传教育普及面。〔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