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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全南县城厢镇城厢村、上山村集体土地的公告(全南县公办幼儿园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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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征收城厢镇城厢村、上山村集体土地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名称

土地收储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性质、地类、面积

位置:城厢镇城厢村、上山村;      性质:集体土地;

地类:耕地、旱地、林地等;        面积:约80亩。

三、涉及被征地村、组

1.城厢镇城厢村老围村小组;

2.城厢镇城厢村老屋下村小组;

3.城厢镇上山村排坊下村小组;

4.城厢镇上山村立树围村小组;

5.城厢镇上山村竹头围村小组。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按全府发20105号和全府字20115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被征地的村集体组织和被征地的农户,可以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协调申请。

五、征地补偿登记

1.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日期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手续。

2.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凡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3.凡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均按县国土资源局、城厢镇政府实地调查的结果为准。

4.登记时间: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9月21日止。

5.登记地点:城厢镇人民政府。

6.复核时间:2012年9月22日。

特此公告

○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