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全南县金龙镇含江村原含江小学有人打井后开采地下水制作桶装水进行售卖,无环评手续及相关资质。
二、整改情况:1.赣州德青矿泉水有限公司于4月23日停产,补缴水资源费250.56元;
2.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对赣州德青矿泉水有限公司没有取得环评手续未批先建事实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处理,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3.赣州德青矿泉水有限公司2023年9月22日编制了环评报告并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9月27日办理了取水许可。
三、验收情况:已完成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608831
联系地址:全南县含江路74号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