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河边街地下停车场收费申请》(全城投字〔2022〕1号)收悉。
2021年1月,我委批复了河边街地下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目前试行期已满,停车场运行基本成熟。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赣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价费字〔2016〕35号)、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市发改收费字〔2020〕19号)、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赣州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495号)相关规定,在对停车场收费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河边街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停车时间,30分钟(含)以内免费停车;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以内3元/时·辆;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时·辆(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费),24小时内每辆26元封顶。超过24小时停车的,按第一个24小时的计费标准累计收费。
2.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费停放,之后按正常收费标准的50%收取停车费。
3.河边街商铺租户100元/月·辆,外来车辆租户300元/月·辆。
二、下列情况之一车辆免收停车费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2.已办理残疾人证及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
三、你公司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社会监督。
以上收费标准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