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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全县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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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县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定位,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行动。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围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做好《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贯工作,推动《意见》落地落实。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三是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围绕“三个管住、两个规范”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一是规范特殊用火审批。认真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进一步落实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审批情况报县防火办。特殊敏感区域、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不得审批特殊用火。二是认真落实林区输配电线路森林火灾联防联控机制,紧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林区输配电设施本体隐患、树线交织隐患、输配电线路可燃物隐患等,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三是加大对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的执法力度,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和各乡镇等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对野外违规用火进行处罚,并强化以案释法,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三)开展森林火险预警和火情监测行动。气象、应急部门要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对国家、省、市反馈的火情卫星热点,各乡镇要派出副科级以上干部到现场核查,0.5小时内反馈核查结果。发生森林火灾的,必须及时报告。对瞒报、迟报火情热点和火场面积等行为,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开展“鲜花换祭品”活动。在春节、清明期间,根据各地祭祀习俗,开展“鲜花换祭品”活动,在进山路口设置鲜花兑换点,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环保袋和倡议书,引导祭祀人员将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兑换成鲜花,提高村民群众文明祭扫和森林防火的意识,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责任义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营造文明祭扫新风尚。

(五)开展扑火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扑火安全贯穿于扑火的全过程、各领域。一是持续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比促练、以练促战,推动教育训练日常化、实战化。二是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靠前驻防,进一步提升队伍森林火灾处置能力。三是按照“县级每年至少1次”的要求,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无脚本演练,进一步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提升能力。

(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铁腕治安“硬20条”专项行动要求,凡发生森林火灾的,一律按“五个一律”规定从严从快处理。公安机关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力度,发生森林火灾案件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查,依法惩治肇事人员。对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要成立工作专班,集中警力重点侦破,做到快侦、快破、快诉,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引起的负面影响,形成法律威慑。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步骤,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客观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抓出成效。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认真完善扑火预案,加强队伍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不断推进森林防灭火事业发展,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安全。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防火办将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