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卫健委审批,对申请注销的全南谢明阳诊所予以注销,现予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全南谢明阳诊所
登 记 号: PDY00132-336072919D2112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县城金龙大道贸易广场综合大楼A栋
法定代表人: 谢明阳
主要负责人:谢明阳
注销时间: 2023年9月6日
自公告之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全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