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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全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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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入学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教科体局研究,现就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2016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城区小学学区

2022年秋季实验小学、第三小学学区划分不变,一年级新生仍按原学区划分进行招生;对第二小学第四小学学区进了部分调整,将二小学片区学区(路坝桥—含江—明山—党校以南,小慕—桃江河—含水桥以西)划第四小学学区。(详见《全南县城区小学学区示意图(2022年秋)》)。以适龄儿童户籍或父母(祖父母)房产所在地确定学区。


    (三)城区小学招生预测数

城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学位数:实验小学315个(7个班),第二小学405个(9个班),第三小学405个(9个班),第四小学585个(13个班),4所小学合计新生学位1710个。

(四)城区小学入学流程

1.城区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2022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已入蓝湾半岛、半山墅、山里江南、书香华府等楼盘业主子女凭不动产登记证(或有效购房合同8月份以前电缴费凭证到第二小学就读一年级,其他年级学生由二小学视班额学位情况接收,报未入住的不动产登记证有效购房合同、现居住相关证明材料,就到实验小学、第三小学或第四小学就读。

3.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父(母)、祖父(母)所属不动产登记证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原件;

3)预防接种证原件。

到第二小学就读的学生除需提供以上原件外,还需提供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学生信息页共3页)或不动产登记证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复印件。

二、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城区初中招生对象为: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小慕小学、木金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及其他符合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

(二)城区初中学区

2022年秋城区初中学区划分不变,仍按原学区划分(详见《全南县城区初中学区示意图(2022年秋)》)进行招生。城区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以实际家庭住址确定学区校,其他学生以学生户籍或父母(祖父母)房产(有效购房合同)所在地确定学区

(三)城区初中招生预测数

城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学位数:第二中学110022个班),第三中学80016个班),合计1900个学位。

(四)城区初中入学流程

1.城区初中七年级新生预报名时间:2022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根据实际住址按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招生。小慕小学、木金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根据意愿安排至第二中学或第三中学就读。

3.小升初学生携带户口簿原件到原六年级学校公的初中就读学校(第二中学或第三中学)报名(到燕园实中学就读的学生除外)。实际家庭住址有变更的,提供变更凭证到相应

三、随迁子女就学

(一)随迁子女就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

2)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个月银行工资流水(加盖银行公章)。

落实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要求,父母(祖父母)居住证的可不提供务工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直接申请就学;在城区经商兴业的,需提供父母(祖父母)营业执照和户口簿原件等证明材料。

(二)审核程序

随迁人员持以上材料于20228月24-25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戴好医用口罩、测温、扫码、保持1米以上距离到县教科体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学生安排到县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就读,初中生安排到县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就读。

四、其它说明

(一)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等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小学1-4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其它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7-9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跨学区学生,一名学生只能到一所学校入学报名,确保义务教育班额逐步下降。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每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戴好医用口罩进入校园,且须配合学校体温测温、扫场所码、核验健康码,保持1米以上距离。近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风险排查管控地区、国(境)外旅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和居家监测未满期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到县教体局审核随迁子女入学材料

)凡在入学时提供虚假户籍、虚假工作证明、虚假工资流水等虚假证件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该次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赣州市全南县教科体局。入学咨询(投诉)电话:0797-2634645。

全南县教科体局

2022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