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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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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教科体局研究,现就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指南

根据省、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城区)“一件事一次办”有关工作安排,从2023年秋季起,城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将试行通过“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两种方式。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八至九年级通过线下办理。

(一)线上办理流程

1.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线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9时-21日24时。

2.方式一:手机端通过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或手机安装“赣服通”APP→自动定位或手动选择“全南县”→首页“全南热门”→新生入学报名方式二:电脑端登录江西政务网全南厅(网址:http://gzqn.jxzwfww.gov.cn/),选择“义务教育入学全网通办”,用赣服通扫码或手机验证等方式登录。登录后选择所属学段、入口类型填报信息、上传证件图片、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公众号《全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线上报名操作流程》

3.新生预报名入口类型包括:城区户籍(含“长幼随学”)、城区购房入住(含拆迁户、保障性住房)、现役军人及其他特殊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城区小学毕业生(七年级)。

4.新生预报名只能预报1所学校,家长务必选择正确的入口类型,根据要求选择相应学区学校方能通过审核(小学、初中学区学校详见学区示意图,随迁子女就读学校为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预录取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家长预留手机号,审核未通过的有3次修改机会,家长在1个工作日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二)线下审核流程

1.线下审核时间:8月26日,地点: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1)城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线上预报名通过的学生不再进行线下审核。线上报名多次仍不通过或其他原因未报名的新生,将通过线下进行预报名,家长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入学材料复印件,当面答复或等待回复学位安排

2)二至六年级、八至九年级其他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审核。

2.随迁子女(二至六年级、八至九年级)线下审核时间:8月22日-23日,地点:县教科体局。

城区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八至九年级随迁人员子女就学(转学)通过线下办理,详见“随迁子女就学”。

(三)学生注册入学

注册入学时间:8月30日-31日。城区一年级、七年级新生预报名通过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成功截图、户口簿等材料到招生学校注册入学(具体注册时间及要求以学校发布为准)。

二、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招生对象

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城区小学学区

以适龄儿童户籍或父(母)、祖父(母)所属不动产登记证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所在地确定学区。2023年秋城区小学学区划分不变,仍按原学区划分(详见《全南县城区小学学区示意图(2023年秋)》)确定就读学校。

(三)城区小学招生预测数

城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学位数:实验小学315个(7个班),第二小学495个(11个班),第三小学360个(8个班),第四小学585个(13个班),4所小学合计新生学位1755个。

(四)城区小学入学流程

1.一年级新生线上预报名时间:8月16日-21日

2.线上办理需上传材料:

1)适龄儿童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居民户口簿》(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学生信息页共3页),选择“城区户籍”报名入口

2)父(母)、祖父(母)所属不动产登记证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选择“城区购房入住”报名入口

3)其他材料(根据需要上传):出生证明(证明关系或年龄)、结婚证(证明关系)、拆迁协议、公租房、廉租房凭证等。

3.已入住蓝湾半岛、半山墅、山里江南、书香华府等楼盘业主子女到第二小学就读一年级,在线上办理时还需上传8月份以前水电缴费凭证,其他年级学生由第二小学视班额学位情况接收,报满为止;未入住的凭不动产登记证(或有效购房合同)、现居住相关证明材料,线上办理时根据居住地点所属学区(详见小学学区示意图)选择实验小学、第三小学或第四小学就读;现居住在第二小学学区但未入住的,选择第三小学或第四小学就读。

三、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城区初中招生对象为: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木金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及其他符合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

(二)城区初中学区

城区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根据实际家庭住址按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招生;木金小学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根据意愿安排至第二中学或第三中学就读;初中其他年级学生以学生户籍或父(母)、祖父(母)所属不动产登记证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所在地确定学区校。2023年秋城区初中学区划分不变,仍按原学区划分(详见《全南县城区初中学区示意图(2023年秋)》)进行招生。

(三)城区初中招生预测数

城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学位数:第二中学96720个班),第三中学796个16个班),合计1763个学位。

(四)城区初中入学流程

1.七年级新生线上预报名时间:8月16日-21日

2.城区小学毕业生(含木金小学)线上办理方法:线上选择“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口报名(到燕园实验中学就读的学生无需线上报名),系统根据学生身份证号自动判断所属学校,按系统提示选择对应学校,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交审核,未按提示选择学校的将审核不通过。实际家庭住址有变更的,须上传相关变更凭证后再选择相应学校报名。

四、随迁子女就学

(一)随迁子女新生入学(一年级、七年级)

1.线上预报名时间:8月16日-21日

2.线上办理需上传材料:

1)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

2)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个月银行工资流水(加盖银行公章);

4)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居委会(社区)出具的现住址证明材料。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要求,父母(祖父母)有居住证的可不提供务工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直接申请就学;在城区经商兴业的,需上传父母(祖父母)营业执照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二)其他年级随迁子女入学(二至六、八至九年级)

1.线下审核时间:8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线下审核地点:县教科体局

3.所需材料:与线上报名材料一致,须提供材料原件。

(三)审核程序

随迁子女以实际居住地址确定学校,线上预报名时小学家长根据《全南县城区小学随迁子女就学示意图》选择第三小学或第四小学就读、初中家长根据《全南县城区初中学区示意图》选择第二中学或第三中学就读,否则审核不通过。

1.线上审核:一年级、七年级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后将发送短信通知家长报名成功。若上传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将退回并发送短信通知家长,家长修改后重新提交(3次机会修改)。多次提交审核均不通过的,转入线下于8月26日到学校现场审核。

2.线下审核:二至六年级、八至九年级随迁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科体局现场审核。

线下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小学生安排到县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就读,初中生安排到县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就读。县教科体局结合学校学位的余缺情况,统筹调剂,促进均衡。

五、现役军人及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就学

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烈士、公安英模、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零彩礼”夫妻等特殊人员子女入学就近选择就读学校。

1.线上预报名时间8月16日-21日

2.办理方式就读一年级、七年级的线上选择“现役军人及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入口办理,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6日到学校线下办理;就读其他年级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办理。

六、试行“长幼随学”

根据省、市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情况,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统筹安排”原则,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探索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即“长幼随学”服务。“长幼随学”入学新政在城区小学一年级试行,县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为试行“长幼随学”学校。

1.线上预报名时间:8月16日-21日

2.办理方式:申请“长幼随学”就读一年级的,实行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审核通过的不再进行线下审核。

线上办理:线上选择“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城区户籍”报名入口,上传(1)长幼子女户口簿(长幼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证明、结婚证等证明两兄弟、姐妹关系的材料);(2)长子女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素质报告册或学籍表等证明材料。

线下办理家长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月26日到学校审核

七、其它说明

(一)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一至五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六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七至九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跨学区学生,一名学生只能到一所学校入学报名,确保义务教育班额逐步下降。

)凡在入学时提供虚假户籍、虚假工作证明、虚假工资流水等虚假证件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该次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赣州市全南县教科体局。入学咨询(投诉)电话:0797-263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