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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河道非法采砂河滩地原位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单位摇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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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摇号条件

项目全南县河道非法采砂河滩地原位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全南县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全南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非法采矿案扣押款。项目已具备摇号条件,现就项目施工单位面向内进行公开摇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全南县陂头镇黄塘村内。

2.建设规模与内容: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复垦、自然堤岸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摇号要约价202515.39

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1129,竣工日期2022130(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三、摇号企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外省施工企业应在江西省水利厅备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四、资格审核办法和摇号方式

本次摇号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企业超过5家的按现场签到顺序进行编号,并随机摇取5家进入资格审查;报名企业在3-5家的直接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符合要求后,随机摇取一家符合资格审查的中标单位。实际到场报名企业或资格审查合格企业少于3家的视作本次摇号失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为:20211232021127,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招标公告栏)发布摇号公告,投标人按摇号要约价的千分之五缴纳保证金,本项目摇号的保证金为1000元,缴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1271700分。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全南支行

户:全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4003101040011226

六、摇号时间

20211281000分,地点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有关说明

1在全南县被建设、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有被建设、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摇号。摇号中发现串标围标的企业或单位,取消企业或单位中标资格,并列入行业“黑名单”管理,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南县工程及服务摇号及招投标活动。

2)各摇号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摇号现场报名签到,一家报名企业只允许签到一次,对无论什么原因造成重复报名签到的、提供无效或虚假资料的,给予其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全南县限额以下工程、服务摇号及招投标活动,已中选的取消其本次中选资格;

3)各参与摇号企业,应综合考虑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4)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招标公告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全南县水利局

址:全南县寿梅路11

联系人:孟俊电话:0797-26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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