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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全南县分公司燕园中学校园书店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TZ2024-QN-AC00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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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全南县分公司燕园中学校园书店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TZ2024-QN-AC002)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燕园中学校园书店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全南县站前路国际商贸城锦绣豪庭A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307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Z2024-QN-AC002

项目名称:燕园中学校园书店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国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þ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肆仟陆佰叁拾捌圆伍角肆分(¥284638.54)最高总限价:无

采购需求: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燕园中学校园书店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国内工程)

1

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地面、墙面、天棚、电气照明、弱电部分等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84638.54

284638.54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肆仟陆佰叁拾捌圆伍角肆分(¥284638.54

注:1、本项目采购国内工程,不允许提供进口工程参与采购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226日至202430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全南县站前路国际商贸城锦绣豪庭A202

方式:

1、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等,同时将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TZ2018QN@163.com邮箱,并致电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30709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307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南县分中心(全南县南海大道百得火机厂旁原制丝二厂(南海加油站斜对面)),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仟捌佰圆整(¥28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电汇))的基本账户转入(电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电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注明项目编号品目及用途),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缴纳方式及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全南县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寿梅路113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7-2632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全南县站前路国际商贸城锦绣豪庭A202              

邮 箱:GZTZ2018QN@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南支行

户 名: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0110087300000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艺华  

电 话:0797-266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