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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创新管理体制发展乡镇经济实施方案(试行)》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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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乡镇经济是县域经济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发展乡镇经济,是壮大县域经济总量、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乡镇经济也是众多中小微企业的载体,对于“保就业”意义很大,是做好经济社会“六稳六保”工作的关键一招。2021120日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大力发展乡镇经济。20216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把乡镇建成乡村经济中心。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乡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市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我县《实施方案》(初稿)。

412,我局召集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对初稿进行了完善、讨论、修改,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418日书面征求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意见,采纳修改意见后进行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530日再次对《实施方案》(送审稿)再次书面征求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意见,69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干组织召开推进乡镇经济发展工作调度会,组织相关单位对《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经认真吸纳县领导和有关单位意见后,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文稿分4个部分。

1.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更高水平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着力打造“四地”,加快建设“四区”,积极主动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需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激活乡镇经济发展活力

2.总体目标。“乡镇增财力”为目标,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重点,到2022年,乡镇简约精干的组织框架、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基本形成。逐步培育一批“四上”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旅游景区景点,开展乡镇“一级财政”试点。到2025年,适应乡镇发展的财政管理模式基本搭建,乡镇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乡村产业得到长足发展,乡镇财力明显增强,乡镇作为乡村经济中心的功能充分发展,基本形成经济活跃、运转有序、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3.发展路径。从赋能扩权、土地、资金、干部队伍建设、金融等方面予以支持,发展路径包括发展乡镇工业、发展商贸和物流产业、盘活利用集体资产、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探索适应乡镇经济发展的财政管理模式、构建超收分成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建设、持续扩大乡镇管理权限、加强土地保障、优化资金支持方式、强化金融支持、优化干部队伍建设等14个方面。

4.工作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强化考核激励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建立整体推动机制。

三、征求意见情况

4185月30日、6月9日分别向相关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征求意见,并对各单位和乡镇提出的合理意见在文稿中采纳并进行了适当修改完善

1.县委组织部建议在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内容中增加“选派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文稿已采纳;

2.县财政局建议在优化资金支持中增加“提高衔接资金用于村集体产业项目比例,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比例达50%以上,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多渠道筹集乡村建设资金。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分阶段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总体上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文稿已采纳;

3.县自然资源局建议把(十一)加强土地保障中“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探索推动土地复合利用,实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性质的用地类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产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要在土地等生产要素安排上予以倾斜,激励外来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乡镇工业。对在乡镇落户的工业企业,应在土地、税收等方面采取更灵活的制度安排。完善辖区内土地出让、土地整治后指标交易等所获收入对乡镇的返还比例。”删除。因我县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还未完成,无法确定乡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和集中建设区,导致无法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乡镇的工业用地目前无法报批。

4.县司法局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建议删除该文件第三条第(八)项“对乡镇自主组织开展的执收、执罚收入原则上全部纳入乡镇收入。对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联合开展的执收、执罚收入,按地方财政所得部分80%的标准纳入乡镇收入”相关内容。已在《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