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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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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6号)以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2〕6号)精神,促进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主要目标?

2022年,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监管制度初步建立,托位数达到454个,建立1个以上公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或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全县50%的乡(镇)各建立一个公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2023年托位数达到606个,2024年托位数达到681个。

2025年,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和监管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托位数达757个,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占60%以上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乡(镇)公办婴幼儿照护机构实现全覆盖。

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指导。

  1.支持父母脱产照护婴幼儿;

2.加强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

3.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

(二)加快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建设一批公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

2.大力发展社区照护服务。

3.扎实推动托幼一体化。

4.加强单位婴幼儿照护保障能力。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

1.落实登记和备案制度。

2.落实属地责任。

3.加强内部管理。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部门协调。

(三)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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