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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南县“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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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2023〕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全南县“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原则”。从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需求出发,主动承接市级审批权限,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不出县、就近办”,节约行政成本,提升办事时效,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市“同一标准”。依托市、县审批监管联动平台,推动跨层级审管衔接互动,保障“市县同权”改革落地见效。

第二部分为“承接事项”。我县共需承接下放事项61项,其中直接下放58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3项,分别由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承接,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一是优化窗口设置。结合“市县同权”事项办理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市县同权”事项窗口受理模式,将“市县同权”事项纳入通用综合窗口,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二是启用行政审批“2号章”。按照《赣州市行政审批“2号章”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启用行政审批“2号章”,对市直单位“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事项,县承接部门使用市级单位配置的行政审批“2号章”直接办结。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县直相关单位要组织单位审批人员到市级对应单位进行集中培训或跟班学习,提升下放事项业务承接能力。要用好“业务办理视频咨询”平台,遇到疑难问题通过平台咨询市级审批人员。各实施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级梳理、更新的办事指南办理和监管各类下放事项。四是强化专业审批力量。加大对审批编制人员的保障力度,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办得好”。通过优化人员事项划转、强化人员培训、支持专业人员招录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专业审批力量。五是明确审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于直接下放的事项,县级审批部门对审批结果负责,县级监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事项,县级审批部门对审批结果负主要责任,市级监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县级监管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如遇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形,县级相关部门应配合市级做好相关工作。六是强化审管信息共享。依托市、县两级审批监管联动平台,对于直接下放的事项,县级审批部门办结事项后,要及时将审批信息推送至县级监管部门,县级监管部门要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县级审批部门反馈监管信息;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县级审批部门办结事项后,要及时将审批信息推送市、县两级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审批部门反馈监管信息。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同权”改革是我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县行政审批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营造“市县同权”改革浓厚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政务大厅发放宣传单、走访企业等方式,广泛宣传“市县同权”改革,进一步提升改革实效。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1月20日,我局将《全南县“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党政平台发至涉及单位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单位征求意见,县生态环境局反馈建议1条,已采纳。其它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四、什么是“市县同权”改革?

答:“市县同权”改革是赣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多头跑、来回跑”等堵点痛点,探索打造扁平化集约化精准化的审批服务模式。

五、问题一:此次“市县同权”改革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有什么亮点?

答:坚持企业需求为导向。今年优化升级“市县同权”改革,在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从企业需求端出发,共有17个事项市级以直接下放方式下放到我县,占所有下放事项的27.87%,涉及用环评、能评、排污、城管、涉路施工类的审批事项,涉及的事项多、范围广,都是项目审批中的高频办理事项,方便企业“就近办”“不出县”,减少企业跑动。

六、“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工作在服务企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有哪些举措呢?

答:这次的“市县同权”优化提升,更加注重企业实际需求,食品生产、药品零售类许可事项都是企业下放意愿比较强烈的事项,且这两类许可事项的办理需要现场核查,下放后县行政审批局可以自行组织现场核查,县市监局也可以安排人员作为观察员参与现场核查,有利于审管联动。


解读机关:全南县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市场服务和社会事务审批股:刘光辉

政策咨询电话:0797-263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