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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城中村”违章建筑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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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全南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文件要求,为推动“对城中村违章建筑问题整治力度不大,城厢镇路住坝村有的自建房超高超大,大部分住户出租房屋,日常管理有缺位,安全隐患多”问题整改,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县城区“城中村”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活动有力有效,特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通过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深入剖析问题 根源,明确工作职责,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规范化和制度化,提 高整改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城中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等得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得到增强。

三、《实施方案》涉及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城厢镇、金龙镇、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工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县市政集团、县交管大队。

四、《实施方案》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21日前);

(二)摸排登记阶段(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五、《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对待、勇于担当,把整改工作摆在首位,全力以赴抓整改促进落实,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密切配合,及时汇总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形成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强大合力,共同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长期保持,坚决防止敷衍、反弹。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违建行为的巡查监管机制,加大常态化巡查监管力度,对违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遏制违建增量;强化“城中村”出租房的常态化管理,遏制发生治安、消防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