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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南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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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南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赣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有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的函》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目标、问题、效果为导向,扎实抓好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三、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涉及我县1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问题整改,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工作任务

(一)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全南县晶环科技萃取车间萃取槽盖板和搅拌机轴处按要求架设水封,但未按要求在上部安装集气罩及废气净化设施;酸化车间反应釜投喂料工序未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安装集气罩及废气净化设施;离心车间冷却塔存在溢流情况,溢流至储罐地面的废水收集槽,呈酸性汇流至废水收集池;离心车间储罐地面三防措施不到位。

(二)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2月,全南县建源建材厂以清淤工程名义在全南县社迳乡下江口小组河段盗采砂石。由于长期非法盗采,造成河道岸线部分坍塌。

(三)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盛和(全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300吨稀土氧化物项目违反我省“两高”项目准入管理要求,在全南工业园调区扩区、规划环评以及项目节能审查未获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截至督察进驻期间,该公司位于全南龙门工业新区的办公楼及3栋钢构厂房已主体完工。

(四)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整而未治,部分渗滤液直排桃江,废水呈黄色。于入桃江口采样监测显示,氨氮、总氮、汞浓度为232毫克/升、587毫克/升、0.00835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231倍、586倍、82.5倍。

(五)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南县社迳乡青龙山荧矿石磊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省级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反映全南县社迳乡青龙山荧矿石磊矿业有限公司废石占用河道和良田及露天堆放在省道旁边等问题,全南县调查处理后提出整改意见。2022年8月10日,全南县经现场查验核实后对该信访件予以销号。此次现场检查发现:1.督察信访件整改不到位,仍然有大量废石、压滤污泥、选矿尾砂露天堆放。2.相关手续不全。选矿厂租用两处土塘用于暂存选矿废水和尾砂,实际上等同于小型“尾矿库”,无防渗措施,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3.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青龙山采矿区生态修复滞后,部分边坡裸露未及时修复。

(六)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官山钨矿:1.督察信访件整改不到位,沿矿区办公楼至尾矿库拦水坝4.5km山间小溪及下游河道范围内,有10余处堆放废石、废砂、压滤污泥等固废。2.环境违法行为突出。侵占官山河河道建设库容量为44.5万立方米拦水坝式尾矿库(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矿区及周边发现至少6个机制砂项目,大部分无污染治理设施,随机抽查青峰砂石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只提供了与村民的土地租赁协议,临时用地手续已与2022年10月到期,当前尚未续办用地手续。厂内砂石露天堆放,未有三防设施。沉淀池采用简易土坑,未做硬化防渗。固液分离机下面泥水直接通过沟渠排放至官山河。3.环境风险极大。尾矿库库区占地面积约150亩,现基本处于满库状态。尾矿库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00吨/日,雨季状态下处理能力不够,废水通过尾矿库泄洪闸溢流至外环境,存在极大环境风险。

(七)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南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1万吨/日,正在规划扩容项目,已征地,计划扩建至2万吨/日。实际日处理量均值为0.8-0.9万吨/天(晴天),雨天处理量约为1.1-1.2万吨/天,查询历史数据,2022年5月至9月,进水COD浓度均值为72mg/L,其它月份进水COD浓度达100mg/L以上,雨污混流、污水管网不完善。经问询全南县城管局,老城区基本是合流制管网,且在污水主管网上设置多处溢流口(直接排至桃江),仅在桃江南海桥上下游附近就多达5个溢流口。全南县2022年1-12月份生活污水收集率仅为13.98%,全市倒数第三,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30%。

(八)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现场抽查了陂头镇肖承安养猪场,采样发酵床处理猪粪,但养殖污水经简易二级氧化塘后通过暗管排入厂外雨水沟。2.社迳乡沈卫煌养猪场建有一个简易病死猪化尸池,病死猪通过化尸池进行处理。3.社迳乡李明月养猪场氧化塘采用土坑方式,未做防渗处理,污水渗漏严重,病死猪采用就地(菜地)掩埋方式处理。

(九)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南桃江国家级湿地公园。在全南县金龙镇陂头村东风电站对面,建有温和佳沙场,违规侵占湿地,项目占地约10000平方米,侵占岸线长约800米。在该镇岗背村,温和佳沙场违规侵占湿地建设占地面积更大沙场,两处沙场均在未开展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取得湿地管理部门批复同意情况下建设。在该镇岗背村桃江湿地范围内建有仙女陂小院农家乐类型餐饮娱乐项目,并在河道内围垦3处鱼塘。金龙镇京东物流赣州全南营业部处大量露天堆放砂石在桃江国家级湿地公园范围内。

(十)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含氟废水是全南上江村监测断面水质氟离子超标的主要溯源点,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含氟废水未设置除氟工艺,企业排口和入河排污口标识设置不规范,利用土坑塘作为应急池,且塘内储存大量未处理的废水。

(十一)赣南专员办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全南县官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库区水质重金属超标严重,影响了全南上江村监测断面水质,库区容量接近闭库,截洪设施不完善,无防洪应急措施,泄洪口水质存在重金属镉超标现象,存在污染下游土地风险。

(十二)省督察办移交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一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全南县官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废石和废砂堆放在矿区和矿区道路两旁长达6公里,无部门监管,无防护措施,大量度弃矿石未规范贮存,带来较大环境风险”。检查时发现:全南县官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水质重金属超标严重,影响了全南上江村监测断面水质,库区容量接近闭库,无防洪应急措施,泄洪口水质存在重金属镉超标现象,截洪设施不完善。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和县生态督查整改办统筹协调作用,将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内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建立责任清晰、协调顺畅的专项整改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把控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为全县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所有关注问题整改总责任人,县政府相关领域分管领导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县生态整改办负责全面统筹,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实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加大问题核查和督办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到位、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逐一厘清责任,强化执纪问责,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乡(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整治整改过程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以严格督导推动问题整改。

(四)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媒体中介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到位的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全南政府网对外公开公示,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关于印发《全南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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