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南县2024年新春消费季活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春节消费旺季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浓厚节庆消费氛围,扩大本地消费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结合市级促消费活动,开展全南县2024年新春消费季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实施、取得实效,在先后征求了各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活动方案》包含五部分内容,分别为:活动主题、发放时间、活动经费、活动形式、工作分工。
(一)活动主题。嗨购新春·乐在全南。
(二)发放时间。本次活动分两个时间段发放消费券,市级同步启动仪式发放消费券时间为2024年2月3日,县级商贸领域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4年2月5日-2月25日。
(三)活动经费。本次消费券活动费用65万元。其中,15万元由市级与参与活动商家按7:3的比例共同出资发放不超过15万元消费券,与全市同步举办“赣州市消费促进年暨2024年新春消费季”活动启动仪式。50万元为县级针对有关企业发放政府电子消费券。
(四)活动形式。阐明了三个活动内容:一是配合市级同步开展启动仪式,拟定于2024年2月3日(星期六)上午10:00在全南县宏昌超市门口举行。二是启动仪式市级消费券发放。2月3日现场通过云闪付平台电子围栏方式发放消费券,由市本级与参与活动商家按7:3的比例共同出资发放不超过15万元消费券。三是全南县政府电子消费券发放。2024年2月5日-2月25日,通过第三方平台发放政府消费券50万元。
(五)工作分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活动期间职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