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商务字〔2025〕15号
全南县2025年“乐享金秋 快乐攀岩”商贸+文体消费券发放活动暨全国青少年U系列攀岩联赛(江西全南站)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提振消费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县商贸文体融合发展,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结合全国青少年U系列攀岩联赛(江西全南站),拟开展全南县2025商贸+文体促消费活动,并配套发放政府消费券,特制定发放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促消费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群众参与”的模式,开展2025商贸+文体促消费活动及客家特色美食展活动,最大限度提振消费,促进商文旅体融合发展,把赛事流量变为经济增量。
二、活动主题
“惠享全南 一岩为定”
三、活动时间及对象
2025年10月24日-11月7日,在全南的广大市民和游客。
四、活动经费
总活动经费为210万元,其中发放政府消费券200万元,开展客家特色美食展活动(活动经费10万元)。
五、主要活动
(一)攀岩有礼消费券(750名参赛人员+70名志愿者)
1.发放时间和方式:10月24日根据县教体局推送的参赛人员名单(嘉宾、技术人员、运动员、裁判员、定线员、现场解说、摄像、志愿者等相关参赛人员),“虔城购”平台根据名单将消费券发放到对应账户,消费券须在11月3日24:00前核销,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
2.发放额度:32万元。每人发放满210元减200元消费券2张。
3.使用规则:活动期间每个身份证限领一次消费券包,券包含2张满210元减200元消费券。领取成功的相关参赛人员凭券在活动商户处消费。
(二)答题有礼消费券
1.发放时间和方式:市民或游客于10月23日-11月6日在“虔城购”平台参与答题,题目为有关攀岩及全南旅游、文化、历史的问题,活动期间每日前800名参与答题并回答正确的消费者次日10点可以领取一张满100元减50元的消费券,券须在3天内核销,逾期系统将自动收回重新发放。
2.发放额度:60万元。10月24日-11月7日共15天,每日发放4万元。
3.使用规则:活动期间每个身份证限领一次消费券。领券成功的市民游客凭券在活动商户处消费。使用规则为消费满100元立减50元。
(三)“引客入全”消费券发放活动
1.发放时间和方式:10月24日-11月4日,通过全南收费站、全南北收费站进入全南的外地游客,可享受“引客入全”消费券,即通过“虔城购”平台提交“身份证照片”“过路费支付凭证”“行驶证主副页”“过路费发票”资料,当日审核通过后次日10点进行发放消费券,消费券须在3天内核销,逾期系统将自动收回重新发放。
2.发放额度:48万元,过路费支付金额在10元(含)-50元(不含)发放满60元减50元消费券,50元(含)-100元(不含)发放满110元减100元消费券,100元(含)-200元(不含)发放满160元减150元消费券,200元(含)以上发放满210元减200元消费券。
3.使用规则:活动期间每个身份证限申领一次消费券。申领成功后凭券在活动商户处消费。
(四)“惠享全南 一岩为定”商贸消费券发放活动
1.发放时间和方式:10月23日-11月6日,全南市民或外地游客在“虔城购”平台上报名预约(报名一次即可),平台于10月24日-11月7日每日通过摇号方式发放4万元消费券(15天共发放60万元),中签的消费券在每日上午9点起生效,须在3天内核销,逾期系统将自动收回转入下一轮发放。
2.发放额度:60万元。
3.使用规则:活动期间每个身份证限领一次消费券包,券包内有满20元立减10元消费券5张,可叠加使用,最高可享受满100元立减50元优惠。领券成功的市民游客凭券在活动商户处消费。
(五)客家特色美食展活动
1.活动内容:
①客家美食展销活动。计划招商22个展位,展位业态具有全南特色,如非遗美食、赣南脐橙、全南文创、日常美食等,所有入驻商户免收水电费、展位费,商户仅需携带展品、经营工具即可入驻,且如果当天营收低于500元的用户,补贴300元/摊位。
②全南美食文化展,搭建全南美食文化展示区,通过展板形式,介绍全南非遗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美食制作工艺及传承发展。如客家擂茶制作技艺、全南客家磨斋制作技艺等非遗文化。
2.承办企业:全南天龙山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3.活动地点:中国(全南)攀岩小镇
4.活动预算及结算方式:10万元,活动结束后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实际费用不得超出市场价格,并且超出预算部分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拨付流程
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赣州通政服科技有限公司将消费券活动交易明细加盖公章报县商务局审核,核对无误完成对账工作后,由县商务局请示县政府将活动核销资金拨付至平台指定监管银行账户,平台再将相应核销资金拨付至活动参与商家。
七、有关事项
(一)发放消费券是做好促消费活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消费券发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动员人员和商家积极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赣州通政服科技有限公司对活动交易数据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反馈风险信息。严禁商家和消费者倒卖电子消费券行为,消费者使用电子消费券时必须购物,不可兑换现金,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使用,严禁商家出现恶意刷券套现行为。
(三)赣州通政服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各大媒体机构负责做好活动宣传报道。
(四)未按规定执行的商家,一经核实,将取消该商家参与资格,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97-2632252;举报邮箱:qnxsw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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