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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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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障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范森林火灾 守护美丽全南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1031

三、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上级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

(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三)宣传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森林防火禁火令,以及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宣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火灾肇事及处罚典型案例、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推进森林防火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景区等宣传活动,实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一是制作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印发至村委会和林区群众,张贴于村委会公示栏及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发放《致全镇人民群众加强森林防火的一封信》、《禁火令》等宣传材料;二是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并向家长发放《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良好局面;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以及森林防火宣传车、电子显示屏、云广播等方式展开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在各村重要村组路口路段设置宣传栏或横幅,营造全镇加强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带动一片、宣传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二)突出宣传重点。一是强化重要地段的宣传,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和地段进行重点宣传;二是强化重点人群的宣传,对中小学生、进入林区旅游和从事林业经营活动及农事活动人员加强宣传教育。

(三)加强警示标识和碑牌建设。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铺设密度,做好警示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碑牌的修缮和新建工作。在警示标识和碑牌上尽量设有本辖区森林防火报警电话、宣传标识。

(四)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10月份为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各村要采用电子显示屏、手机微信、短信、云广播等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教育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镇林区安全保驾护航。

(五)开展森林消防展示宣传活动。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深入林区开展护林巡护、野外扑火装备训练和森林火灾扑救演练等活动,向社会群众展示森林消防队伍风采,提升森林消防队伍的社会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要加强督促检查,深入林区、村、组、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镇林长办将对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地下发工作提示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