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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南县龙下乡下湖通组道路工程项目审批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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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发改字〔202422

关于全南县龙下乡下湖通组道路工程

项目审批表的批复

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审批全南县龙下乡下湖通组道路工程项目审批表的请示》(全交文〔2024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改委 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发改交通〔2017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全南县龙下乡下湖通组道路工程项目审批表》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区域路网,改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实施全南县龙下乡下湖通组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404-360729-04-01-250303)。

二、项目业主单位为龙下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全南县龙下乡上湖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全长约1.514公里,起点位于X877县道改线处,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江西宏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大门处,终点桩号K1+514。新建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时速20Km/h,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30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资金中安排。

、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

、请根据本批复内容,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并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

、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请严格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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