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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南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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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府办字〔2021〕45号

关于印发《全南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南县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28日


                             全南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县税收征收管理,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县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赣州市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的要求,树立和践行税费共治理念,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为基础,以实现精诚共治为目标,全面提升征管质效和服务效能,形成全社会税费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进税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以营造法制、公平、有序的县域税收工作环境为目标,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参与税收治理,托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实施对税源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监控,依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县域税收精诚共治新格局,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大幅提高我县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在积极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着力打造“四地” 加快建设“四区”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精彩全南篇章提供有力税收支撑。
  三、组织机构
  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进一步加强我县税收征收管理,大力优化依法治税治费环境,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县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全南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市医疗保障局全南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法院、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教科体局、县水利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南县分中心、县残联、县烟草专卖局、中国人民银行全南县支行、赣州银保监分局全南监管组、县供电公司、县旅发集团、县城投公司、县工投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为方便工作联系,明确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工作分管领导,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安排1名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深化信息共享,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按照《涉税信息采集目录》规定的信息名称、格式、内容、交换方式和时限要求,将涉税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给税务部门;要强化协税护税, 加强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收征收管理;要推进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与业务办理自动关联,拓展在政府奖励、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融资等领域的增值应用。
  (一)县大数据中心:一是协助税务部门实现市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与县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二是协助税务部门抓好涉税信息采集,采取“1+N”数据采集模式,由大数据中心根据目录向各涉税部门集中采集涉税信息,再将相关信息交换至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提供税务部门使用;三是支持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上的数据共享接入政务大数据交换平台。对于个性化、专业化等不需要定期交换的信息,由税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信息采集需求,相关部门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将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协助税务部门加强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征管,落实不动产登记环节“先税后证”制度,大力推进不动产一体化系统开发建设,加强区块链技术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中的试点应用,在2021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系统全县全覆盖,实现房地产交易“一站式”办理,解决多头跑难题。
  (三)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砂石行业的税收征管,实行砂石税费共治共管,推行砂石国有化综合治理模式,把赣州市中心城区及赣县河砂治理模式在我县复制推广,实现砂石经营规范统一。
  (四)县市监局:对个人转让股权实行“先税后证”制度,协助税务部门抓好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五)县财政局:一是大力推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对税收精诚共治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负责税收精诚共治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税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六)政法部门:县公安局要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健全公安和税务的联络机制,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县检察院发现负有税务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责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法院要在涉税案件信息采集、企业破产重组清算、涉案财产拍卖、税收强制执行等方面给予税务部门支持。
  (七)赣州银保监分局全南监管组:一是配合税务部门依法依规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以及相关的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二是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八)县人社局:负责对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考核奖惩,推动将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有关单位依法参与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达标单位在年度政府绩效考核中相应扣分。
  (九)县税务局:一是抓好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为各相关部门报送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二是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涉税信息采集目录,报送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信息采集中遇到的问题;三是优化纳税服务,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信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着力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四是向其他需要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上数据的部门通过政务大数据交换平台共享开放数据;五是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将信息分析利用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六是推动开展“县长税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税收精诚共治是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各相关部门要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实现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联络管理,规范运转,形成信息传递、分析、利用、反馈的有效闭合。积极探索税收精诚共治的新方法、新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监督问责。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相关部门报送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要求报送涉税信息、不积极配合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扣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附件:涉税信息采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