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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南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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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府办字〔202133

关于印发《全南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

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南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2021年1014

全南县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 “江西样板”的部署要求,接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40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47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乡镇建设,美丽乡镇建设与乡村振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乡镇建设三年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五年努力,全面改善乡镇环境,提高乡镇服务农民的功能,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功能设施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问题,让乡镇成为人民向往的宜居幸福家园。

(二)工作目标

以全县乡镇(不含城厢镇、金龙镇,下同)政府驻地为重点,兼顾周边村庄,将农林垦殖场、不在城区的工矿区纳入乡镇建设发展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实施以“一深化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镇建设行动。从2021年起,对南迳镇、龙源坝镇、陂头镇按照示范类标准进行建设,对大吉山镇、社迳乡、中寨乡、龙下乡按照提升类标准进行建设,通过实施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示范区。到2023年,全县所有乡镇脏、乱、差的现象基本解决,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南迳镇、龙源坝镇、陂头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做起,关注道路维修改造、污水垃圾处理、“厕所革命”、公共停车场、农贸市场建设等重点热点问题,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2.因地制宜。根据乡镇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条件,按照提升类、示范类、基础类3个类型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乡镇建设目标任务,立足实际,把准问题,对症下药,补齐功能设施的短板,突出乡镇特色,不搞千镇一面。

3.量力而行。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通过拆、改、整,做到乡容镇貌整洁有序、于净卫生。全力保障乡镇市政和公共服务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乡镇不断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彰显特色。

4.持续推进。既抓住当前主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短期见效,更要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源头管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体系,力求常态常

5.全民参与。强化政府引导作用,调动群众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建立“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部门配合、社会资助、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建设机制,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的大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环境美”

1.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深入开展农村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配置垃圾箱、果壳箱、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完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体系,推进城乡环卫第三方治理,健全乡镇日常清扫保洁机制,全面整治乡镇街道、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学校周边和公共厕所、镇村结合部、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示范类乡镇要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排查整治生活污水直排、乱排等情况,加快完善乡镇镇区及周边村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强化污水管网入户收集;提升类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50%以上,示范类镇区生活污水实现“零直排”。〔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分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积极推进卫生乡镇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学校、进小区”等活动,采用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爱卫意识和知晓率,对照省级卫生乡镇建设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卫生组织管理、卫生教育、环境保护和卫生设施建设,强化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到2023年底,全县乡镇创成省级卫生乡镇。〔县卫健委;各乡镇〕

3.强化水体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改造提升圩镇主水系,加强规划建设,做到圩镇主水系防洪与生态景观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个乡镇区河流、沟渠、池塘等河道水面的环境整治工作,及时清除沿河沿岸枯树枯草,及时打捞水面垃圾、漂浮物,保持河道水面、岸边干净清洁。逐步恢复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定期开展清淤疏浚。落实“河长制”,督促乡(镇)村“河长”履职履责,实施水环境科学综合整治。有条件的乡镇,对河流水系的治理可向周边村庄延伸,切实做到水清河美。〔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4.实施“道乱占”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清理国、省道、农村公路及镇区道路沿线店铺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晒谷物等现象;整治拆除道路沿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大力整治占道施工、铺设管道和非法挖掘道路等行为;整治客货运车辆非法占道停车现象,消除马路车站,具备条件的乡镇引导货车从镇区边缘通过,要着力整治“主干道”。〔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各乡镇〕

5.全力整治乡镇交通秩序乱象。科学设置并完善交通信号灯、标识、标牌、标线等交通设施,增设路灯、交通护栏、监控等附属设施,重点强化圩镇主干道及车流、人流量大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完善道路标线、标志、标牌,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施画停车泊位和停车标线。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机动车、两轮车违反交通规则和乱停乱放行为以及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行为,严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规范乡镇行车和停车秩序。〔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各乡镇〕

6.全面改造提升乡镇集贸市场。加大乡镇老旧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室内或钢棚结构的集贸市场,经营设施分类分区,有自产自销区、安全出入口和通道,卫生、给排水、通风、消防等满足要求。示范类乡镇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要求,做到基础设施、经营设施、管理服务设施完善。有条件的乡镇要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或商贸综合体。强化集贸市场及市场周边环境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合理划定临时疏导点,加强市场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整治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各乡镇〕

7.实施“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拆除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乱搭乱建的简易附属用房,依法依规拆除和回收空心房、危旧房,基本消除违法建筑。重点整治占用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严重影响乡镇入口、重要节点、道路两侧景观的违法建筑和建筑年代久远,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且违法违章建筑。建立日常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建房规划许可制度,逐步推行农村建筑工匠培养管理制度,杜绝无序建房。〔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各乡镇〕

8.加快规范管线治理工作。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清理废弃线缆、线杆,整治管线乱拉乱架行为,大力整治刮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要进一步加强电网升级改造,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节能高效的供电网络。弱电管线原则上入管入盒,有条件的乡镇在主干道实施架空线缆入地改造。所有镇区实现千兆光纤网络、5G移动网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积极推进燃气管道入户,让村民用上放心电、满意电。〔县管线办;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国网全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全南分公司、中国移动全南分公司、中国联通全南分公司等〕

9.全力推进建筑立面改造工作。进一步清理整治沿街防盗窗、遮阳檐篷、空调室外机乱设行为,统一制定门牌、路牌、站牌,规范户外广告,公益广告、店招牌匾、指示牌设置,达到规范、整齐、美观。拆除更换残缺损坏的户外广告,清理乱贴乱涂,乱吊乱挂广告,根治“牛皮癣”小广告,保持沿街立面整洁。充分利用微信、村内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参与改造工作,主动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提升镇区服务功能,实现“生活美”

1.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交通先行”作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增强运输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公路”带动美丽生活。各乡镇要推进路网建设,完善交通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强化道路管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提高完好率。提升类以上的乡镇镇区主干道应铺设沥青,提高人行道透水铺装和道路绿化水平,示范类乡镇要将无障碍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道路建设系统。“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划一批、开放一批”公共停车场,基础类乡镇应基本满足停车需求;提升类乡镇停车管理规范,至少一个停车场建有充电桩:示范类乡镇和全域旅游乡镇要因地制宜配建大型车辆、旅游车辆停车位并在镇区范围内合理配建充电桩。〔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全南分中心、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各乡镇〕

2.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各乡镇应建成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包含集中办事窗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功能,推进户政、市个体工商户登记、乡村建房审批、民政福利等事项进驻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做到乡村和城镇居民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设施,提供舒适便利的环境给办事群众,要坚持“便民、利民、高效、廉洁”的宗旨,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各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乡镇基层干部值班宿舍硬件设施。示范类乡镇因地制宜建设邻里中心,集合医疗、养老、文化、健身、邮政、零售、餐饮、维修等各项服务功能。〔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3.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各乡镇的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符合《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按照区域人口总数合理计算床位和建设规模,同时配备防保站或公共卫生科等设施,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镇”。示范类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水平。〔县卫健委;各乡镇〕

4.完善基础教育设施。普及学前教育,所有乡镇确保镇区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适当考虑周边村庄就近入园。所有乡镇要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设施建设,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建设规模、标准达到省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示范类乡镇因地制宜推进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县教科体局;各乡镇〕

5.完善公共养老设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面向镇区及周边乡村,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提升类乡镇至少建有一所设施设备较为完善的养老院。示范类乡镇至少建有一所服务设施完善、设备齐全、护理水平良好的养老机构。〔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6.完善公共文体设施。充分利用圩镇公园绿地、闲置土地和建筑建设改造文体设施。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综合文化站,推进数字化建设,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党员活动、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等功能;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室外公共标准篮球场。示范类乡镇确保每个社区建有1个图书室或文化家园,可结合邻里中心设置;提升类、示范类乡镇应建设健身广场,结合实际配备篮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羽毛球网柱、室外健身路径等器材,并可结合中小学校或单独建设足球场。〔县文广新旅局、县教科体局;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7.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完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实现旅游交通网络、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等全覆盖,推进旅游景区和景区村标准化建设;全域旅游重点发展的乡镇原则上要建设旅游集散中心,集合游客集散、交通换乘、信息咨询和产品订购等多项旅游服务设施,其它乡镇也应当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发展精品民宿、农家乐等,健全旅游标识设施。〔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8.完善农村生产服务设施。合理设置农村生产物资供应网点、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网点和快递网点等。基础类的乡镇,要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和技术指导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类和示范类的乡镇,还应建有农业机械销售和维修点。〔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

9.完善乡镇绿化照明设施。各乡镇应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多植乔木和乡土、彩色树种,做好庭院绿化、公园绿化、道路绿化;合理配备路灯设施,实现照明达标。示范类乡镇、全域旅游的乡镇和有条件的乡镇要通过系统设计,把各类自然、人文、生态、农业景观等资源“串点成线”,形成集“绿化文化、活化、美化”一体的休闲观光绿道,进行必要的美化亮化。〔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10.完善防灾减灾设施。根据本区域主要灾害风险隐患和国家、省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各类灾害工程防御措施;合理设置应急避灾场所、通道和物资储备站点。示范类乡镇要综合运用生态技术,增强雨洪管理能力;要建有乡镇灾害事故预警信息传播系统。所有乡镇根据国家标准和省有关要求规划消防救援队站建设用地,设置消防救援队站,配备基本消防通信设备和消防装备设施,合理设置取水点消火栓、消防宣传阵地等。〔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三)提升镇区建设品质,实现“人文美”

1.保护历史文化传统。对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要实现应保尽保。结合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积极成效,采用微改造、微更新的方式,整体保护乡镇格局、街巷肌理、传统风貌、街巷系统和空间尺度,保护好古树名木以及有传统历史、时代印记、文化标志、人文故事的乡土建筑,留住乡愁记忆。妥善处理好古村落保护、村民生产生活和开发建设的关系,探索培育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传统)业态。鼓励改造利用老厂房老设施,积极发挥文化创意、工业旅游、演艺会展等功能,植入商贸、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服务功能。〔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2.塑造全南特色风貌。注重保护和延续乡镇的自然景观,有机结合乡镇的历史文化及周边山林水系,挖掘乡镇的地域特色,注重显山露水、塑造田园风光。挖掘和传承乡镇的文化基因,依托当地资源、用好当地材料、体现当地文化、讲好当地故事,真正把全南红色文化、客家传统、历史脉络、风格肌理梳理出来,管控建筑风貌。充分利用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研究成果,紧扣地域文化特征,结合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镇区建筑项目建设、居民建房管理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做好建筑风貌管控和塑造,保持乡镇建筑风貌朴素自然、古韵传承。打造具有全南地方特色的美丽乡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3.加强建筑风貌管控。示范类的乡镇要做好民居风貌提升改造,加强对建筑外立面设计、建筑色彩的引导和控制,提升空间环境品质。示范类和有条件的提升类乡镇要对重要街区、重点地段和重要节点开展项目设计,展现浓郁的本地文化、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塑造网红打卡景点等。〔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四)提升乡镇管理水平,实现“治理美”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政务服务平台等与乡镇管理相关的资源。逐步推进成立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承担乡(镇)综合执法管理任务。以“雪亮工程”建设为依托,加快乡镇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在南迳镇、龙源坝镇探索开展智慧乡镇管理试点。全面推动“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警保合作站”等工作人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行实施“街长制”,由镇干部或工作人员任“街长”,聘任本街德高望重的群众作为副街长。对落实门前责任制、卫生保洁、规范经营、红白喜事、宠物管理等情况进行动态巡查,解决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问题。〔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政法委、县文明办、各乡镇〕

2.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发动并引导村(居)民经常性开展镇区整治和建设活动,使乡镇环境从“点”到“面”、从“外”到“里”得到全面改善。〔县文明办;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大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乡村深入人心。利用文化资源优势,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引导居民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夯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基础,开展文明村、文明镇创建活动。〔县文明办;各乡镇〕

(五)提升乡镇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美”

1.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以特色效益农业为核心,以“一村一园”为载体,深入推进特色养殖村、规模种植园建设,着力打造“一村一品”。稳步推动高山蔬菜、脐橙、葡萄、油茶、中药材等农业产业扩面提质,依托“公司+农户”模式,推动发展澳洲龙虾、富硒草菇、肉鸽、供港生猪和客家熏鸡等特色种养殖业,不断优化细化产业布局,切实将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到村、落实到户,引导村社、农户实施连片开发,促进集群发展,着力构建特色产业带(区)。重点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2.打造休闲农业精品。依托全南高山蔬菜、富硒大米、葡萄、脐橙、油茶、灵芝、黄精、花卉等特色农业种植,重点打造休闲农业、有机农业、遗产农业、智慧农业、艺术农业、亲子农业、养老农业等功能农业。培育精品农业景观,植入花卉、景观小品等亮点,打造一批农旅观光、农旅体验、农旅度假、农旅养生为一体的农旅融合基地。打造覆盖全县的“休闲农业后备箱工程”、休闲农产品“全南质造”工程和“全南农礼”公用品牌,建设一批休闲农业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3.打造特色文旅示范村。“文旅+”为引擎,挖掘田园、乡居、家味、名品、绝活等特色资源,大力推进特色文旅示范村建设,促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一村一特”“一村一品”的思路,积极打造雅溪古村(旅游+非遗)、古家营村(旅游+网红)、大曾屋村(旅游+研学)、沙坝仔(旅游+民宿)、高车乡村公园(旅游+体育)、风情瑶寨(旅游+民族风情)、小溪村(旅游+长寿养生)等一批特色文旅示范村,并实现村村建有“网红”打卡点,村村涌现“网红”人物。着力保护和修复围屋、瑶寨、古道、古宅、古祠、古树等全南乡村文化地标性景观,打造美丽乡村田园。加强乡村绿道体系建设, 注重自驾车、自行车骑行、步行游步道的景观环境打造。〔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9月)。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进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2021年启动实施南迳镇、龙源坝镇、陂头镇、大吉山镇和社迳乡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2022年启动实施中寨乡、龙下乡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各乡镇要对标对表省、市实施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要求,结合乡镇实际,科学谋划安排建设项目,制定项目建设清单和产业发展清单。其中,2021年启动实施美丽乡镇建设的乡镇于9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清单和产业发展清单报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5年6月)。全面组织实施“一方案两清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乡镇每年11月30日前,向县美丽乡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下一年度启动建设的项目建设清单和产业发展清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推进督导,将各乡镇美丽乡镇建设开展情况列入主攻新型城镇化考核内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考核,并作为五年期满考评验收的依据。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县美丽乡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考评验收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迎接市级对美丽乡镇建设的考评验收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管线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开展日常推进工作,统筹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乡镇建设三年行动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主动谋划参与,加强行业指导,出台支持美丽乡镇建设政策措施。

(二)加大扶持力度。县财政部门要加大乡镇建设资金投入,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乡镇建设工作倾斜,通过依法发行专项债的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补短板、惠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镇建设。鼓励创新乡镇建设发展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乡镇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在消化存量土地折算的用地计划中予以安排。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减挂钩指标在保障拆旧地块农民安置用地的基础上,主要用于镇村联动、新农村建设等。乡镇现有的存量划拨用地,符合规划和相关规定的,依法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转为经营性用地。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美丽乡镇建设行动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将各乡(镇)具体推进、各部门协同推进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体系。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融媒体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附件:1.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年度项目建设清单

2.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年度产业发展清单


附件1

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年度项目建设清单

        ()镇         乡镇类别:                        投资单位:亿元   用地单位:亩   

序号

工作任务

项目名称

投资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XX-XX)

总投资

年度投资

项目进展(含前期工作)

2020年已完成

2021年

2021年

以后

1

深化环境整治

2

完善功能设施

3

提升镇区品质

4

提升管理水平

总计

备注:对照《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一深化四提升”的工作任务,制定项目清单。1.乡镇类别指示范类、提升类;2.投资主体指政府或社会企业;3.房地产项目不纳入统计范围;4.建设性质指新建或者续建。


附件2

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年度产业发展清单

         ()镇         乡镇类别:                        投资单位:亿元   用地单位:亩   

培育主导产业方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XX-XX)

总投资

年度投资

项目进展(含前期工作)

2020年已完成

2021年

2021年

以后

1

2

3

4

5

备注:1.乡镇类别指示范类、提升类;2.培育主导产业类别指乡镇培育主导产业如工业、农业、商贸、旅游、城郊服务和综合产业型;3.投资主体指政府或社会企业;4.建设性质指新建或者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