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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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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府办字〔202224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我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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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县2022年中药材种植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市委2022年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补齐乡村产业发展短板,不断做优做强我县中药材特色优势产业,助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把握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机遇,以全面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规模、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及三类人员持续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突出发展野菊花、岗梅等中药材,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发展订单种植,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把中药材种植产业培育成为我县富民增收的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业。

二、产业发展目标

根据市场需求和药材的天然分布,建立“点、片、面 ”相结合的示范推广模式,加强规范种植技术研究和产品深度开发,强化质量控制形成试验、示范、辐射推广相结合的中药材无公害规范化生产示范推广体系,实行产供服务,全面推行产业化经营。2022年规划种植野菊花、岗梅3000亩,重点规划大吉山、南迳、中寨3个示范区为主,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相应种植。把发展中药材产业列入全南““十四五”期间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力争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创新模式和机制,推动中药材产业稳步发展

1.创新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规模化种植。巩固土地确权改革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对自有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种植中药材的积极性,鼓励村集体规模化经营种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公司+村集体或合作社开展规模化种植,实行品种、育苗、管理、采摘、销售“五统一”,提高规模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行多形式联合开发种植模式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大户承包、专业合作社、企业投资开发、利润分成等方式,开展规模化中药材基地建设,或者企业依照协议对农户种植中药材给予种苗、资金和种植技术扶持,农户将种植的中药材销售给企业,实现利益共享,抓亮点抓特色。积极鼓励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外资及其它社会资金参与中药材产业的开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强化科技支撑,切实提高中药材生产经营科技水平

1.加强相关技术培训、建立技术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中药材企业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林基地。抓好中药材示范基地、示范户和示范企业建设,辐射带动农民推广新品种,学习新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科技推广体系建设,通过送科技下乡、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种植主体、协会组织推广中药材种植管理技术。从2022年开始,依托乡村振兴产业培训,每年培训中药材种植户2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扶持创建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在已有的中药材基地基础上,继续扩大基地规模,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设施育苗、优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不断提升中药材种植的科技水平,每个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000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扶持,创建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整合农业农村、林业、乡村振兴、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项目资金,大力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大力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惠农工作,优先倾斜中药材。积极争取包括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中药材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广泛吸引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社会投入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

2.强化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村集体发展规模野菊花、岗梅种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村集体在县规划示范区内种植相对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示范点,给予400/的补助;种植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示范点,给予500/的补助。经乡人民政府初验、复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财政局等单位成联合工作组进行实地检查验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

3.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将中药材产业列入我县重点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对新建中药材基地符合政策的、优先列入相关项目。对利用低产林改造建立中药材基地并符合政策的,优先列入采伐审批计划。大力扶持中药材加工企业,开发中药材新产品,加快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延伸中药材产业链,提升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南县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政策、技术和典型,宣传中药材产业特色和比较优势,为中药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加大督查考核。建立健全严格的考核机制,把中药材产业发展列入全县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到各乡(镇)和行政村开展督导,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