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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南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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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

2021年度,财政收入总计3853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107万元(税收收入41647万元、非税收入32460万元),补助收入137035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42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3万元,调入资金147149万元。

财政支出总计3819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66808万元,上解支出72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1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24万元。

年终滚存结余(结转下年的支出)3357万元。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24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10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397万元,地方债券转贷专项收入8430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39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082万元,调入基金3031万元万元。

基金支出总计199586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支出184635万元,上解支出19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73万元,调出基金11000万元。

年终基金滚存结余2835万元。

2021年度,上级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352652万元;我县实际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14267万元,其中上年末余额213078万元、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08574万元、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385万元。

二、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编制和拨付预算资金不合理

2.个别单位仍然存在不合规收费

3.违规拨付道路“环境整治”项目经费

4.未核实稀土监管实际支出拨付监管专项经费

5.特岗教师工资发放范围不合规。

6.超标准拨付天保工程区外天然林国有林场停伐补助

7.存量资金未及时处理问题仍然存在

8.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保证金”出现负数

(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违规收取服务管理费

中寨乡2021年3月收取水稻种植服务管理费2万元;社迳乡收取管理费1.045万元、现代牧业赞助费1万元;县住建局以收工资的名义收取全南县建筑测量队5.62万元。

2.改变专项指标资金用途

陂头镇2016年12月使用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级追加专项指标赣财教指[2015]186号)部分资金,用于瑶族村第二座建桥建设工程3.11万元;使用2017、2018年稀土开发秩序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全府办抄字[2018]262号)部分资金,用于发放2019年5-7月下乡伙食费13.82万元。

3.违规贴息

2019年至2021年,县就业局为9名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的105万元贷款支付贴息3.77万元。

4.部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在讨论县道X880公路沿线土路肩绿化工程合同签订等两项事宜、狮子寨旅游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第三方编制单位等三项事宜、陂头镇周布村月雄坝桥引道边坡绿化工程合同签订事宜,分别出现先决定再讨论、主要领导首先发言、会议记录在项目实施之后的现象,共涉及项目资金585496元。

5.部分行政案件执法不到位

县农业农村局在查处竹山植保农药推广服务部经营劣质农药一案中,仅仅只予以了处罚,未按规定没收销毁扣押的违法经营农药;查处县九鼎饲料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饲料一案中,未按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饲料。

6.个别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标准落实不到位

县交通运输局赣全交罚〔2021〕03005号、〔2020〕0308号和03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3人无道路运输证驾驶客车运输旅客行为作出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贰万元整和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可实际只分别收取了20000元、20000元和10000元的罚款,处分决定分别降低处罚标准10000元、10000元、15000元。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1.部分工程延期时间较长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县桃江新区学校项目工程计划工期为2019年1月30日至2020年06月30日,实际工期为2019年6月2日至2021年07月30日,工程开工日期延期122天,工程竣工延期395天。

2.部分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

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发现,施工方擅自将未经验收的县桃江新区学校项目部分工程作为办公用房使用。

(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1.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站未得有效安置

截至2021年9月底,有1名流浪乞讨人员滞站超过3个月仍未获有效安置。

2.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

1)9名城乡低保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未及时退出,导致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多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62万元。

2)20名已死亡残疾人仍享受困难群众救助待遇,导致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多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0.2万元。

3)1名残疾等级不足人员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2019年多支付0.01万元。

3.重复享受救助待遇。

15人违规重复享受城乡特困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0.28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强化问题的整改。县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加以立行立改。要加大审计问题的整改力度,将问题逐一落实到股室、到个人,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以整改结果为导向,以规范管理、堵塞防漏、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为目的,销号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效率,确保整改实效。

(二)加强部门合作协调。县财政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强化合作协调,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在预算编制中加强指导,在预算调整在共同协商,在预算执行中明确任务、划分责任、各自把关,确保预算收支真实合法;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补齐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以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壮大财政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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