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关于从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中选聘职业经理人的实施方案

访问量:

关于从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中选聘职业经理人的实施方案

为不断深化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有效激发经理层成员活力,推动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全南县县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中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和企业章程相结合原则。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适应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把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贯彻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全过程。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建立择优竞争、平等协商、双向选择的市场化选聘机制,实现市场化进入(转换)、市场化退出。

3.坚持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严格实行任期制,实行契约化管理;坚持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建立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和引进退出机制

4.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原则实行目标化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执行市场化薪酬,科学考核评价。

5.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把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唱响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用人导向,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6.坚持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原则。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工制度,形成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二、选聘对象

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较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发展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好,无犯罪记录、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

4.具备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选聘职位

县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中择优选聘镇领导班子成员2名,其中:县市政集团副总经理1名、县工投公司副总经理1名。

四、职位要求

(一)县市政集团副总经理

1.中共党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县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经历

4.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县工投公司副总经理(工程管理方向)

1.具体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2.具有2年以上县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经历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含)建筑类资格资质;

5.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选聘程序

(一)董事会推荐(2022815-2022819日)

企业董事会根据干部职工平时表现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如实、准确填写《董事会推荐人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由企业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注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推荐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一同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办)。

(二)资格审核(2022822-2022826日)

县财政局(国资办)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等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委托县纪委监委、公检法等单位对推荐人选是否涉及违纪违法及失信情况进行核查。经审查,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选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察(政审)(2022829-202299日)

1.由县财政局(国资办)成立工作组;

2.召开民主测评动员会,公布推荐人选、职务,由所在企业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参会人员一般本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企业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3.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

4.考察组对测评表进行分类统计;

5.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

6.考察组综合推荐结果、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察材料形成报告报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体检(2022912-2022914日)

确定为选聘人员选聘人员须集中统一到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选聘人员自行负担。选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选聘人员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企业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聘用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决定和公示(2022919-2022929

县财政局(国资办)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人选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后,在选人选所在企业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任职(2022929-2022930日)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由企业董事会负责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合同期3年,并根据岗位设置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国资办)。

2.正式聘用的职业经理人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继续聘用,考核为不称职的不再聘用,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试用期再延长半年,半年后仍未达到称职以上的,不再聘用

3.职业经理人的管理参照《全南县县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薪酬福利

职业经理人实行年薪制,薪酬、福利依据县现行企业负责人有关薪酬制度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推荐人选简历表

2.董事会推荐人登记表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