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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南县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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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南县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南县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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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的多次强降雨过程,造成了我县各乡镇堤防、护岸、山塘、灌溉渠道、陂坝等水利工程设施不同程度损坏。根据《赣州市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84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我县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尽快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水毁修复工作的部署,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坚持一手抓防大汛、抗大灾,一手抓水毁修复,对影响当前防洪、排涝、抗旱、人饮及灌溉安全的水毁工程优先应急修复,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保障防洪抗旱和供水安全,满足群众生活生产需要。根据《赣州市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8月底前,完成影响防洪、排涝、抗旱、人饮及灌溉安全的水毁工程应急修复;10月下旬前,完成纳入水利工程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的水毁修复项目;2023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水毁修复项目,为安全度汛、防旱抗旱提供坚实工程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县水利局组织专业人员,到各乡镇及工程现场调查、核实水毁水利工程情况,并按堤防、护岸、山塘、水闸、农饮工程、渠系、水电站等分类,根据急缓进行排序,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制定目标,出台方案。县水利局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梳理水毁修复清单,因地制宜编制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等。对于较大或重大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要统筹考虑列入堤防、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基建项目。

(三)精心组织、抓紧修复。要抢抓下半年少雨的黄金施工期,抓紧修复因灾损毁的农村供水设施、灌溉骨干渠道、堤防、水库、山塘、水闸、防汛监测预警等水利设施,确保防汛抗旱、饮水安全及农业灌溉等用水需求。对一些简易的渠道清淤、拦水、输水等水利工程,要发动群众,主动修复;对涉及应急度汛安全、抗旱供水等小规模工程可采取绿色通道确定施工单位,加快修复;对一些较大水毁水利工程,要在今年9月底前做好勘探设计、工程招标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确保2023年3月底前修复到位。水利部门要指导各项目业主提前做好水毁水利工程勘探设计工作,杜绝边施工、边勘探、边设计等“三边”工程。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二)加强资金保障。修复资金以自筹为主,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水毁修复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用好社会各界捐赠资金,主动筹集一批资金用于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有水利救灾专项资金的要专款专用,对涉及民生、安全、产业发展的优先安排,按照急缓开展修复工作。

(三)加强制度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调度,强化日常检查和进度调度,实行“半月一统计、一月一调度”及时掌握各乡镇水毁工程修复进展情况各乡(镇)要及时排查农田灌溉、饮水安全方面的水毁工程,及时解决修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村人口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

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南县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南县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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