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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306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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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房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帮助,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很有指导性,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明确责任,逐项落实,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各种宣传活动,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打击违法行为实现零容忍。我局相继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23清风行动”等各项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狩猎案18起,其中查处行政案件10起,追究刑事责任案件8起,收缴禁猎工具7件,处罚金额8752元,收缴生态赔偿金37629元,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态势,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二、日常监管实现无盲区。我局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加大了对农贸市场和餐饮业的监管力度,开展了5次突击检查,对全县农贸市场、摊点、餐饮业、养殖业等行业进行执法检查16处。全县各乡(镇)护林员在巡山护林时,注重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向进山群众发放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单,进村入户劝导群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全覆盖。我局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日,在各乡(镇)、社区、学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宣传横幅60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下乡流动广播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6次。同时,印制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500本,印发了“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3000张,定制了各种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卡片8000张、展板2块等宣传材料,公布举报电话,安排工作人员到全县各大集贸市场宣传发放,通过学校征文、流动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有效提升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推动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上一个新台阶。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促进生态环境平衡,维护我县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们林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再印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500本、“全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1000张、“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2000张及各种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卡片10000张,定期或不定期到全县各乡(镇)、农贸市场、社区、学校等场所进行发放,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扩大宣传面,让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保持高压态势,联合公安、市监、林业稽查等部门对全县各大集贸市场、餐饮业、养殖业进行常态化执法巡查,不放过任何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分感谢您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心和支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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