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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301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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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次会议

23015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陈宣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继续加大扶持激励力度

出台政策助企业。继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府发〔2020〕9号)文件后,我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冲刺总产值过万亿百日行动方案》以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赣市府字〔2023〕17号)文件牵头起草拟定《全南县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从支持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承揽项目、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将给予企业更优惠的政策扶持或资金奖励政策。

(二)优化环境助企业。加大对本地建筑企业的培育力度,每季度举行政企面对面交流座谈会,梳理企业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支持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优先发包本地企业,鼓励社会投资工程优先发包本地企业。同时,对本地企业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上一年度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安全事故和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扣除信用分的企业,企业在申请开具投标“三无”证明时采用承诺制,享受“0”时限,当场出具凭证,且当年度不予实施县级资质动态核查,为本地企业营造一个宽松、安心的发展环境。

(三)落实政策惠企业。认真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南县惠企政策兑现“线上一网 线下一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府办字〔2022〕12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建筑业扶持政策兑现。2022年6月组织赣州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赣州晶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恺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赣州百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晗建筑有限公司、全南县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县内符合奖励要求的6家企业申报,奖励共计80.43万元,极大提振了全县建筑业企业发展信心。

二、全面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一)推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和审查后置制度。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为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和特殊建设工程低风险工程取消 (建设单位)图审,特殊建设工程必须图审,一般工程自主选择图审。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和政府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要件(特殊工程除外)。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即可容缺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推行项目拿地即开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进展顺序,将施工许可划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地下室和基础工程施工”“正负零以上施工”三个阶段。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后,即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凭《施工质量安全承诺书》既可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阶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凭经图审合格的地下室和基础工程施工图、《施工质量安全承诺书》既可办理“地下室和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各阶段施工许可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图审单位必须一致。

(三)简化退证审批程序。简化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解锁流程。对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达到竣工待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即可自行完成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解锁。

三、加强企业履约监管

全面加强建筑市场履约监管,坚决打击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引进一批、发展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扶持、激励、淘汰措施并举,促进我县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提升。2022年认真开展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转包挂靠出借资质及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等3项整治行动,对全县69个项目采取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线索3条,均移交至县城管局,处罚金额49.34万元。通过专项整治,稳定了建筑市场秩序,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效推进了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走访企业,分析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解决难题,持续推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征询意见表

全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