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低保“准入”关。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严格按照申请、调查、审核、公示、审批、再公示、发放的工作程序进行,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定村(居)委会对拟纳入低保的对象进行公示,待县民政局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再公示,无异议后再发放。 二是疏通退出渠道。每年低保局都会采取“四查四看四访”的方法,对全县低保户进行调查核实。“四查”,即查现金收入、隐性收入、就业情况、子女情况;“四看”,即看房产、生活用品、消费水平、身体状况;“四访”,即访问邻居、亲朋、单位和村。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督办制度。对群众来信、来电、来人反映涉及低保的问题,成立专班,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发生,做到该“进”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该“出”的要及时予以退保。(全南县民政局 罗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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