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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五举措狠抓“农村安居工程”落实
全南县人民政府 www.quannan.gov.cn 2008-11-12
      为切实解决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全方位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健康权和居住权,县委、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启动“农村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民政、财政、规划建设、国土、林业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新(修)建住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二是严格确定对象。制定印发了《全南县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资助对象:1、农村低保户中,属无房户、极度危房户的可申请房屋新建、重建改造补助;2、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住房破损,影响正常居住的,可申请房屋维修补助。目前,我县已33户困难户列入新(重)建住房,有37户困难户列入维修住房。三是明确补助标准。民政部门对新建、重建住房的原则上补助标准为每户1万元,维修住房的,实行分档补助,对住房严重破损或结构变形的,每户原则上补助1500元;住房局部严重破损的,每户原则上补助1000元;住房局部发生一般破损的,每户原则上补助500元。同时,坚持“个人筹资、政府救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四是严格申请审批程序。由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复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新建、重建项目竣工后,由市民政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的,在新建、重建房的显著位置悬挂“省财政资助援建”标识牌。五是搞好政策衔接。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必须结合减灾安居工程、移民安居工程、国有土地流转和整理、新农村建设工程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服从乡、村整体规划和布局。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低保户房屋维修改造出台相关政策优惠,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
 (全南县民政局   罗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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