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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源-综合版]“村民说事”夯实和谐基石
全南县人民政府 www.quannan.gov.cn 2008-09-19
   “‘说事’把群众的怨气说消了,把干群关系说拢了,把矛盾说少了。现在村里不管大事小情,我们都能说说自己看法!”提起“村民说事”制度,南迳镇大田村村民利青一脸的兴奋。
  村民说事,是我县听取民声、为民办事的新招数。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当中,我县在农村建立了以“干部问事,村民说事,集中议事,定期评事”为载体的村级民主管理监督制度,使村务管理逐步规范化、民主化。各乡镇每月的“圩集”为集中说事日,村民可以直接向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提意见、说问题。目前,全县86个行政村中均已建起“村民说事室”,除了逢“圩”集中说事,还安排值班人员随时接待群众说事。村民说事制度给了村民说话的机会和权利,有效地化解了矛盾、消除了怨气,成为凝心聚力的‘民心室’和沟通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村民说事制度规定,所有行政村必须设立专门的村民说事室,建立干部问事、村民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的工作机制,镇、村干部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农户、召开一次座谈会,多层面、多角度掌握社情民意,及时研究处理苗头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每季度末的说事日统一定为评事日,由村干部向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问事、说事、议事、办事情况,并对办理结果进行评议和测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为确保村民说事制度有效运行,我县还建立了“三有、两议、一考”制度保障体系。“三有”即村民说事要有具体的工作规程和内容;说事室要有干部值班表,有人办事,有专用的记录本;必须有桌椅茶水,为说事群众提供服务。“两议”即急难性问题随说随议随办;全局性问题村民大会共同议、集中办。“一考”即说事工作情况纳入农村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内容,规定对“说事”制度完成情况不到位、群众反映不好的村支部,不准评为优秀农村党支部。
  据悉,“村民说事”制度实施以来,村民提出的问题90%以上已得到及时处理,全县信访量大大下降。 (马智胜 马爽 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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