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财政收支情况 (一)7月份当月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7月份,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415万元,比上年同月增收478万元,增长51.01%。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539万元,同比增收121万元,增长28.95%;上划中央所得税125万元,同比增收60万元,增长108.33%;上划省级收入(五小税40%部分)32万元,同比增收14万元,增长77.7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19万元,比上年同月增收278万元,增长63.04%。 7月份,全县一般预算支出1920万元,比上年同月增支424万元,增长28.34%。 (二)1-7月财政收支累计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 7月止,我县共计完成财政总收入8451万元,占年初计划的68.26%,比上年同期增收2531万元,增长42.75%。其中:国税系统征收4563万元,占年初计划的70.20%,比上年增长56.97%(“两税”收入4438万元,占年初计划的69.34%,比上年增长55.88%);地税系统征收2353万元,占年初计划的67.23%,比上年增长39.56%;财政系统征收1535万元,占年初计划的64.50%,比上年增长15.67%。 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343万元,占年初计划的64.63%,比上年增收1255万元,增长40.64%。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工商各税2477万元,比上年增长55.30%。其中:增值税25%部分1106万元,增长113.51%;营业税766万元,增长29.17%;五种小税60%部分195万元,增长59.84%;个人所得税40%部分225万元,增长8.70%;城建税174万元, 增长27.94%。 2、农业四税282万元,比上年下降24.80%。其中:契税165万元,比上年增长39.83%;耕地占用税117万元,比上年增长15.84%。 3、企业收入630万元,比上年增长30.98%。其中:企业所得税40%部分205万元,比上年增长177.03%;国有资产收益425万元,同比增长4.42%。 4、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779万元,比上年增长56.43%。其中:罚没收入371万元, 比上年增长36.40%;行政性收费收入378万元,比上年增长122.35%;其他收入30万元,比上年下降46.43%。 5、专项收入175万元,比上年增长25.90%。 2、财政支出 7月止,全县累计一般预算支出1070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支3173万元,增长42.1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基建支出2470万元,比上年增长124.14%。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0万元,比上年增长42.86%。 3、科技支出44万元,比上年增长62.96%。 4、支农支出1292万元,比上年增长39.22%。其中:农业支出865万元,比上年增长32.47%;林业支出334万元,比上年增长43.35%;水利和气象支出93万元,比上年增长121.43%。 5、工交等部门事业费160万元,比上年增长48.15%。 6、流通部门事业费31万元,比上年增长3.33%。 7、文教支出2064万元,比上年增长27.09%。其中:文化事业费38万元,比上年增长18.75%;计育事业费168万元,比上年增长60%;教育支出1799万元,比上年增长24.76%。 8、医疗卫生支出239万元,比上年增长27.13%。 9、其他部门事业费171万元,比上年下降54.76%。 10、抚恤和社会救济费306万元,比上年增长55.33%。 1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16万元,比上年增长42.72%。 1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53万元,比上年下降9.25%。 13、行政管理费981万元,比上年增长34.94%。 14、武警支出16万元,比上年下降36%。 15、公检法司支出535万元,比上年增长19.15%。 16、城市维护费107万元,比上年增长0.94%。 17、政策性补贴支出65万元,比上年增长22.64%。 18、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47万元,比上年增长27.03%。 19、车辆税费支出17万元。 20、专项支出93万元,比上年增长389.47%。 21、其他支出468万元,比上年增长72.06%。 二、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1、财政收入完成进度快,收入增幅在全市排前。今年以来,财税部门紧紧围绕人大通过的年初预算收入目标,依法治税,努力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着力加大对所涉房地产、建安业等易漏难征税收的征管力度,确保了各项税收收入“颗粒归仓”,财政收入稳步增长。7月止,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的68.26%、64.63%,分别高于序时进度的9.93个、6. 3个百分点,实现了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同时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实现了40%以上的增长速度,增幅分别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8个、15.3个百分点,增幅在全市排位前移,均由6月份的第6位前移至第4位。 2、税收收入增幅高,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1-7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2502万元,同比增长41.4%,工业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59540万元,实现工业销售产值5899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06.07%、106.21%。良好的经济运行态势为税收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基础。1-7月,全县完成税收收入7072万元,同比增收2196万元,增长45.04%。工商税收中除车辆使用税出现负增长外,其他税收全面增收,收入增长的多元化带动了收入质量的提升。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同比提高了1.32个百分点,工商税收增收额占地方财政收入的增收额的比重达70.28%。 3、税收收入呈“三高三低”发展态势。一是增值税增幅高,车辆使用税增幅低。1-7月,受钨砂价格高位运行的影响,大吉山钨业公司实现税收突破2000万元,带动了增值税的快速增长。全县累计完成增值税4424万元,同比增收1587万元;而车辆使用税由于摩托车年审每年一审改为两年一审,入库车辆使用税比上年同期下降42.11%。二是企业所得税增幅高,个人所得税增幅低。招商引资企业效益明显,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177.03%,个人所得税受纳税起征点提高的影响,减收105万元。1-7月,增幅仅为8.7%,低于企业所得税增幅168.3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28.39个百分点。三是营业税增幅高,农业税收增幅低。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闻悉8月份以后将取消房地产业相关奖励政策,出现主动突击缴纳相关税费的反常现象。7月份就入库了营业税179万元,比上年同月增加101万无元,同比增长129.49%,带动了营业税的大幅增长。1-7月,全县累计实现营业税同比增长29.17%。而农业税收受去年同期入库了一次性边贸税收156万元的影响,农业税收同比下降24.8%。 4、政策性和一次性收入增减因素对收入影响明显。一是受出口退税机制的调整,直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123万元;受土地使用税税率的提高,土地使用税同比增收43万元,增长1.27倍。二是受增值税、营业税纳税起征点提高和支持全民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减少商业税收入库116万元。三是去年入库了大吉山钨矿转制时留下的钨砂增值税250万元,而今年没该项收入。 5、财政部门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确保了各项收入的及时入库。一是积极转变职能,认真落实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收入的解缴入库工作,非税收入同比增幅大。1-7月,全县累计实现非税收入(除教育费附加)同比增收301万元,增长31.62%,政府统筹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二是积极依托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紧紧抓住房地产业繁荣热销的有利时机,加大对所涉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稽查清理力度,耕地占用税、契税分别同比增收47万、16万元,分别增长39.83%、15.84%。 6、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确保了人员支出的需要。1-7月,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均120元的标准部分落实了省出台的170元津贴,同比增支563万元。二是确保了县内重点工程支出的需要。1-7月,财政部门坚持有保有压,合理调度资金,拨付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832万元,县内重点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工业园建设资金623万元,基建支出同比增长124.14%,生产性支出一般预算支出比重同比提高了7个百分点,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五新一好”新农村建设步伐,拨付新农村建设资金274万元,同比增长86.39%;为切实做好防汛等水利建设工作,拨付水利建设资金68万元,同比增支58万元,为我县平稳度过汛期提供了财力保障;为充分体现国家对农民关爱,加大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拨付农业生产资料补贴资金139万元,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四是关注弱势群体,创建“和谐平安全南”。为积极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做好灾后自救重建工作,拨付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9万元;拨付低保、农村救济、社会保险基金470万元,确保了抚恤、社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从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来看,当前财政运行情况良好,经济的持续发展对我县财政收入增长拉动明显,但同时由于钨砂产品价格存在下调空间,收入增长基础不牢。为此,财税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全南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建设一个富有实力、充满活力、彰显魅力、和谐平安的新全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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