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如下:
依据江西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局《申报省级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程序和要求》规定,申报省级林业自然保护区必须是划建县级自然保护区2年以上(含2年),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有稳定的事业费和运行经费等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快了保护区建设步伐,于2007年3月18日进行了挂牌,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并力争在年内完善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正积极协商、解决保护区管理站编制和事业经费,南迳镇、大吉山镇人民政府也以生态建设为重,充分做好保护区林农的思想工作,正积极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签订山林托管协议,依法办理山林权属变更手续。同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妥善处理保护区范围内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因划建自然保护区遇到的问题,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拓宽森林旅游业渠道,增加林农收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鼓励林区居民外迁到城镇发展,减少自然保护区内人口密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