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干字[2007]35号
各乡(镇、场、公司)党委,县委各部门,驻县、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接中共赣州市委赣市干字[2007]48号文件通知,市委决定:
陈小青同志任中共全南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叶林同志的中共全南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 共 全 南 县 委
2007年4月16日